最高检1月31日发布“年度未成年人检察十大关键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词汇入选。
此次评选活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组织举办。在日前举行的评选会上,共设置20个候选关键词供评委评选,内容涵盖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5个方面,清晰呈现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亮点、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的新做法以及持续推进重点工作的新成效。
最终评选出的十大关键词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项报告、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家庭监护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守护明天》。
评选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部分高校知名专家学者及来自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相关单位和媒体的负责人担任评委,结合前期各方面推荐及投票情况,最终评选出了十大关键词。
附:年度未成年人检察十大关键词涉及部分制度简介
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是年刑事诉讼法修订确立的一项特别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的特殊预防和矫治功能,对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具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在设置的考验期内,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没有发生新的违法犯罪,就不再起诉,尽可能避免贴上犯罪的“标签”。以来,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逐年上升,分别为12.2%、12.5%、20.9%、29.7%,年前11个月,附条件不起诉人,适用率达35.9%,是年的近3倍,同比增加7.9个百分点,适用率为历史最高点;通过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并全程监督考察,会同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及社会力量提升精准帮教实效,超过97%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走上正途。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创设的一项专门制度。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等进行全面细化,明确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范围、封存情形、查询条件、解除封存条件及后果、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等。实施办法发布后,各地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要求,助力一大批涉罪未成年人轻装上阵,重新回归社会。
强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倒查,发现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向相关部门移送监督追责线索或通过检察建议、情况通报等方式推动监督纠正,自年5月制度建立以来,已制发检察建议余件,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余件。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11月,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医疗系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对不履行报告的督促严肃追责,已推动追责余人。年10月至年9月,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中涉案线索来源于强制报告的案件数量月均件,是此前的2.7倍。
入职查询:自年8月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建立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已推动包括教职员工在内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余万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4余人,让隐匿的“大灰狼”无所遁形。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落实入职查询工作。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部分地区未成年人特别是涉罪未成年人文身现象突出,且存在低龄化趋势。针对文身行业归属类别不明、主管部门不清、法律依据缺失、社会治理共识不够以及未成年人自护能力不足等困难和问题,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文身。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研讨会,得到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大力支持,结合办案、调研情况,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报告,提出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建议,引起高度重视。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从源头上解决此类问题。
家庭监护监督:检察机关办案发现,监护缺失、监护不力,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和遭受犯罪侵害的重要因素。为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等部门依托家长学校共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评估全覆盖。针对严重监护失职、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问题,检察机关创设、推广“督促监护令”制度,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年前三季度,共制发“督促监护令”3.8万余份。结合办案开展监护侵害行为监督,前三季度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件,对于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条件的,提出检察建议件,支持起诉件,撤销监护人资格件。
新京报记者沙雪良
编辑樊一婧校对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