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血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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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帮朋友当法人,突然之间竟成被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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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你好,是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吗?

这里是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问您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

值班律师

咨询者

我的一个朋友当时请我帮个忙,他骗我说因为个人信用问题,不能成为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请我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兼任执行董事,碍于情面我就答应了。提供了本人身份证,也签了一些材料,公司成立之后的事情我都不管的。后来这个公司被工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前段时间我还因为这个公司被起诉,变成了被告。我就奇怪了,怎么帮忙就帮成被告了?

你说的公司是否还有其他股东?还是只有你一名股东?

值班律师

咨询者

就只有我一个人是股东又是法定代表人。

你所说的公司实际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担任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上属于“一人公司”。“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法律风险很大,虽然你实际上是一个“挂名股东兼法定代表人”,也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是一旦公司对外出现债务涉及诉讼的话,除了公司要承担责任,你可能也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将一人公司的股东列为被告,要求其与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公司法明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值班律师

咨询者

那我不是要赔钱了?我只是帮个忙注册公司,公司不是我经营的,我也没有欠别人钱,我可不想背这个锅。

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来看,你若认为自己不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你应当对你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担举证责任。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等因素综合考虑,1.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要求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都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主要凭证。2.财务支付是否明晰,要求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上做到分别列支列收,单独核算,利润分别分配和保管,风险分别承担,因此需要提供全面反映公司的资金流向,并且不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的证据。3.是否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要求经营场所独立,不与股东其他场所混同、共用,比如有独立的房屋租合同、独立的房租及相关水电物业费缴纳记录等。所以你应该及时要求你朋友积极协助你寻找以上三方面的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以此证明你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的事实,努力争取法院判决你个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值班律师

咨询者

好的,我去我朋友公司问这方面的情况,看看能不能搜集到这些证据。那万一我没有这些证据,最终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我要怎么办,是不是就要赔钱了?

你要主动联系你的朋友,要求其出具书面承诺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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