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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艳鹏元宇宙生活场景中的利益识别与法律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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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艳鹏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要目

引言

一、元宇宙技术对人类生活场景的塑造

二、生活利益的法律识别及其法治功能

三、元宇宙生活场景中的人格利益

四、元宇宙生活场景中的身份利益

五、元宇宙生活场景中的财产利益

六、元宇宙生活场景中的秩序利益

结语

法治生长于真实的生活场景。元宇宙技术的产业化使人类生活具有了虚拟向度。元宇宙技术的去中心化,使以人为中心、以真实生活为场景的法治面临挑战。对元宇宙之下的人的生活利益进行识别,是坚持以人为中心、以美好生活建设为愿景的法治价值的必修课。元宇宙中生活虚拟化的加剧,使人的生活利益的形态产生巨大变化,具体体现在人的人格利益、财产利益、身份利益、秩序利益等多个维度。加强对元宇宙生活场景中人的生活利益的识别,对于准确把握人的生活利益的未来呈现以及法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避免人的人格利益、身份利益与虚拟生活中的真实人格与身份的分离,促进财产利益对人生活的增益,并实现虚拟世界与现实生活中多重秩序的连接与稳固,调适好法治的功能与向度,促进人在生活利益上发展性与稳定性的协调,是未来元宇宙法律治理的应有之道。

引言

元宇宙技术是目前科技领域的重要创新面向。人们普遍认为,元宇宙技术将整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脑科学、互联网、机器人、先进计算机等多个领域的知识、科学与技术完成整体意义上的创新,形成多系列产品或服务,提供系统性的全态体验,促进人们生活形态与场景的全面升级与转换。

人是生活的动物。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在一定意义上是人类在真实生活场景下接续奋斗的历史。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从工业文明到现代经济,人类的生产力得到极大提升,生活场景变得多元而丰富,但人与物质世界主客二分的相对关系既没有改变,也不应改变。相较于原有的生活场景,元宇宙倡导的虚拟生活是颠覆性的。人的生活利益是否因生活场景的变化而改变,如何识别虚拟生活中人的生活利益?法律如何因应?本文将尝试进行讨论。

一、元宇宙技术对人类生活场景的塑造

元宇宙不是单纯的一项或一类技术,而是人们基于对元宇宙化生存或生活方式的想象或理想而开发设计的所有技术的总称。就目前而言,元宇宙技术包括了可穿戴设备技术、网络技术、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感知体验技术等多个模块与系统。无论这些技术多么复杂,其应用场景或未来发展方向是一致的,即朝向一种不同于以往真实生活的、虚拟化的生活。

根据目前相关资料对元宇宙技术应用场景以及未来技术走向的展望,元宇宙技术主导下的人类虚拟生活大体将经历单向虚拟生活、双向虚拟生活以及全态虚拟生活三个主要阶段或场景维度。

单向虚拟生活

单向虚拟生活,是指现实中的人在自己有感知的前提下,在虚拟社区中从事明知是脱离真实生活的基于虚拟感受而形成的外挂式生活。单向虚拟生活的典型场景有网络游戏、各类娱乐视频、各种网络虚拟社区等。

单向虚拟生活的典型特征是体验式、外挂式与可隔绝性。以网络游戏为例,人们在网络游戏中有身临其境感,但总体上还能感觉到自己在游戏中扮演的角色与本人是二元的。在这种情形下,人们为了获得这种体验,选择接受了游戏服务商的服务,并为此支付了对价。换言之,在单向虚拟生活中,虽然场景是虚拟的,但游戏人或娱乐人本身是现实生活世界中的人。

双向虚拟生活

双向虚拟生活,是指虚拟的生活主体在虚拟生活场景中,与虚拟的其它人或物而进行的虚假化生活。以网络游戏为例,在虚拟技术帮助下,游戏参与人将自己进行了虚拟化塑造,将自己的人格要素甚至自己的一些真实的人生经历编辑与塑造入游戏角色之中,以虚拟人的身份在虚拟社区中生活。在此种情形下,游戏人虽也知道游戏是虚拟的,但因对游戏中的角色倾注了自己的情感,故在游戏中对自己扮演的角色格外用心,甚至会花更多时间在游戏中塑造与修饰自己,在游戏中使虚拟人以及现实中的自己都获得成长、成功甚至快乐。

基于元宇宙技术的双向虚拟生活目前已现端倪。我们注意到,从早期的网络游戏到开发可穿戴设备等硬件产品,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沉浸式体验产品,目前已成为元宇宙的重要技术方向。人们通过前述软硬件技术的支持,在虚拟场景中进行虚拟体验并可发出指令,使自己的真实态与虚拟态结合在一起,共同完成虚拟现实体验。在双向虚拟生活场景中,设备与人完全结合在一起,人们已经不再关心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差别,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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