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之中的情侣们,总是渴望结婚的。
大家总会觉得,婚姻是情感的保障,
有了这个保障,就可以安心的和所爱之人天长地久,共赴白头。
当一个年轻小伙终于努力娶到了心仪的姑娘,他会长舒一口气。
追求路上的紧张和不安总算过去了,天上的凤凰终于变成了锅里的鸭子。
当一个因为男友迟迟不求婚而忐忑不安的年轻姑娘,终于披上了嫁衣。
她会以为,自己终于把最爱的人装在了兜里,从此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童话故事总在有情人的婚礼上戛然而止。
但离婚率的数据又像在告诫身处现实的我们:在婚礼之后的漫漫婚姻路上,还要面对许多无法预料的事。
当一对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就会发现:法律能在法定范围内,保护双方的财产,却没有任何东西,能保护你们变质的情感和破碎的心。
很多人懵懵懂懂的结婚,糊里糊涂的过日子。
到怨气满满的离婚时,还在为已经消失的情感纠结,
却连什么是婚内财产也没捋清楚。
那么,什么是婚后财产呢?
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婚前财产协议”。
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前或者婚后所得财产归属没有约定,则适用法定财产制。
一,法定财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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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国法定财产制以共有为原则,以个人所有为例外。
当事人不能证明具有个人财产属性的,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约定财产制: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财产制。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纵观《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我们应该对婚姻中,哪一部分财产是属于各人的,哪一部分是属于双方共有的,有了一个基本概念。
爱情让人发昏,但到了该谈钱的时候,是没有人和你谈情的。
所以任何时候,即使在热恋中,也要清醒明白。
情侣们本该因为相爱而结合,而不是冲着得利去结婚。
我们不贪图对方的物质财富,但万一走到了离婚的地步,也该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应该了解婚姻法,毕竟感情没了,属于自己的那份财富,就是我们安身立命的保障。
不要感情用事,把自己搞得人财两空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