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血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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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我的房子由我做主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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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千金买房,万金择邻!

今天,融屏君就跟大家聊聊

邻里、物业之间的那“典”事儿……

楼上住户私自将住宅改成了麻将馆,通宵营业,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该咋办?

住宅楼上开麻将馆,邻居有权制止吗?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文明结邻里

互敬伴如亲

老人年迈,腿脚不便,就怕摔倒磕碰,哪知小区台阶年久失修把老人绊倒,真是“雪上加霜”……

小区台阶年久失修绊倒老人,责任谁来担?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服务无小事

细微之处见真情

外出旅游半年多,回家发现停水又断电,物业人员声称不交物业费,就停水断电!

没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断电吗?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业主本一家

切莫违法伤和气

过日子,哪有锅碗不碰瓢盆的!

和睦的邻里关系

和谐的物业环境

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营造

民法典为你我的生活保驾护航!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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