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血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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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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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国资委苗青

近期,中央出台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对于未来几年全国的国资国企工作无疑是一份纲领性文件。当前,国资战线对这份文件的学习、讨论、落实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笔者通过初步学习并结合个人多年从事国资国企一线工作的一些切身体会,对文件中关于国资监管工作的新提法、新要求,试着做一些初步分析和探讨,与读者们分享。

近年来,我们对国资监管工作主要是强调要“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的多方位转变。本次《行动方案》对于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出要“强化监督协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高监督效能。”这其中的核心观点应该是“统筹协同”、“优化手段”,是非常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新提法。特别是新提出了“协同”的观点,就是要统筹衔接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五种监管手段,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可以说,为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抓手”。

我们说,以往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工作中最大的困扰,就是缺乏、缺失有效监管的工作“抓手”!对所监管国企存在的重大隐患,如何能够做到防范于未然、及时发现?大家似乎都没有的信心和底气。当所监管国企爆发经营风险、法律纠纷、违纪事件等问题时,国资监管部门往往没有提前预警,总是在充当“救火队”角色、还屡屡被上级责难,让我们的国资监管工作时常“陷入困境”、有很多“血的教训”。

以某地方国资监管工作为例,一是在年以前,巡视巡察工作长期没有覆盖到地方国企;二是审计监督缺位,地方上的分管领导不让审计部门到国企审计;三是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由于涉及企业工作专业性、特殊性较强,也没能有效开展。不仅这些外部监督都不到位,出资人监督、企业内部监督也没到位:国资监管部门作为出资人,没有向企业派驻独立董事、财务总监、专职纪检干部等;曾设立外派企业监事会,成了“养老院”、形同虚设;很多国企的*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四驾马车”,形式上都有、但形似而神不到位,很多时候是*委会、董事会、经理会一并开,就可以走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甚至企业负责人一个人就能拍板。正是因为所有监督手段都失效,只能依赖企业负责人的道德水准,最终造成该地国企发生了很多让人不可思议的违法违纪、经营损失问题。

造成这样“惨痛教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的国资监管部门缺少一把解决有效监督难题的“钥匙”,即各种监督手段的统筹衔接。有了这把“钥匙”我们就能够实现提早发现、提早预警、提早解决问题,做到防范于未然。笔者曾经结合自身工作中的体会,提出过“多种监管手段相互协调”的观点,但是要使各类监管手段真正协同起来,仅仅依靠基层国资监管部门自身的力量是做不到的,这需要“顶层设计”。

刚好在年,新一轮*和国家机构改革启动,从而为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水平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正是有了*和国家机构改革所奠定的坚实基础,《行动方案》才能够明确、系统地提出,与出资人监督相配合的以下四方面重要监督手段。

一、纪检监察监督

本轮机构改革提出,要推进*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这项改革做到了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职工等各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违反*纪、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问题上的统一查处,即实现了对各级各类国企干部、职工的监察全覆盖。各级监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查处涉及国企的违纪违法案件、掌握各类问题线索,正是国资监管部门做好日常工作所需要的第一手材料。概况起来说,通过这一手段发现和处理的问题,主要是涉及到国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违法违纪、贪污渎职等类型的事项。

二、巡视监督

本轮机构改革同时涉及完善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内容,就是要求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增强以*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察合力,未来的巡视巡察工作,将更专、更活、更准,震慑作用将更加明显,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都要有明确说法。

在巡视巡察各级各类国企中所发现的问题,也是国资监管部门工作中所需的第一手资料。我们通过巡视巡察工作来发现所监管国企的问题,一方面,可以检视我们在国资监管工作中手段、措施的缺位,以便能够及时弥补监管漏洞、提升工作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督促国企自身检视问题、整改错误、纠正偏差,有助于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概况起来说,通过巡视巡察手段发现问题涉及的面比较宽,可以覆盖企业经营、管理方方面面的情况。

三、审计监督

本轮机构改革提出,要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还特别强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

通过这项改革,对各级各类国企的外部审计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针对国企这一类特殊的社会经济组织,我们将以外部审计作为监管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展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它专项审计,着眼于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评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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