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滕艳娇通讯员龙佳)为进一步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我市于今年3月中旬出台了《柳州市进一步深化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
今天(4月1日)下午,《柳州市进一步深化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召开,就方案的相关内容作*策解读。
《改革方案》共五部分,主要规定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过渡方案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内容。
其中,主要内容共有九条。一是科学定位巡游车服务。明确出租汽车在城市交通的发展定位,提出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二是制定出台“1+N”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其中“1”是改革方案,“N”是后续将要出台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奠定改革工作制度基础;三是完善巡游车运力调整机制。提出建立巡游车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适时开展运力规模评估,调整运力规模;四是规范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巡游车经营权属于公共资源,不属于私有财产范畴,依法通过行*许可获得,实行无偿和有期限使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不能占有,既不能继承,也不能私自转让、交易和出租;五是推进巡游车公司化经营与组织化管理。引导巡游车企业推动公司化治理改革;推动个体经营者组织化管理;六是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加强驾驶员管理,企业承担管理和安全维稳等主体责任;以市场为导向,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巡游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明确个体经营者必须取得从业资格,直接运营,组织化管理和承担承运人安全维稳主体责任;七是理顺巡游车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改革巡游车定价机制,从*府定价调整为*府指导价,逐步建立运价动态调价机制;八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更高品质出行服务;九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服务设施;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市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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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过渡方案主要是厘清投资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推进巡游车公司化经营与组织化管理,解决长期困扰行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给个体经营者与法院已判决车辆一次性机会选择经营方式。改革过渡期的时间是年3月1日到5月31日,过渡方案采用了分类实施改革的思路,即根据巡游车经营方式的实际情况,将所有巡游车分为公车公营车辆、个体经营车辆和投资权益存在争议的车辆三类,分别设置改革方案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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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巡游出租汽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辆,驾驶员余名。近年来,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围绕优化服务、管理、安全、执法四大主线,积极推进出租汽车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网约车发展,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推动行业精细化管理,行业服务质量全面优化提高;持续开展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关心关爱行动、连续两年成功举办“最美的哥的姐”系列推行活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亮点纷呈,营造了良好经营环境,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实现了质的转变。行业监管可圈可点,我市出租汽车万车次投诉率降至0.16,*府热线满意率为99.26%;“移动执法服务工作站”建设列入交通运输部优秀案例;查处非法营运同比增长%,网约车双合规率跻身全国第五,稳居广西第一;行业新能源车辆渗透率与综合服务站建设均进入全国前列;在全区率先引入换电模式,快速推进网巡一体化进程;做大行业监管纵深,突出运营服务保障能力。
原标题:《推进公司化经营、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柳州主城区巡游出租车行业将这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