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血的症状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第1161期宜兴法院又成功办结一起类个人
TUhjnbcbe - 2023/3/22 19:25:00
北京白癜风医院 https://wap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
                            

日前,宜兴法院又成功办结一起类个人破产案件,给予“诚实而不幸”的90后创业者一次“重生”的机会,同时充分保护了各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多方共赢。

创业失败90后债务缠身

蒋某是一名90后女生,年,她在父母的支持下开始创业,经营一家装修公司,憧憬着未来发展。然而,梦想并没有照进现实。受疫情影响,蒋某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为维持生产经营,蒋某向多人进行资金拆借,后因经营不善,欠债余万元。

年以来,蒋某被多个债权人诉至宜兴法院,名下房屋被抵押及多次轮候查封。不仅创业失败,还陷入了债务困境,蒋某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于年5月23日向宜兴法院提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申请。

法院受理唯一房产交付拍卖

受理申请后,法院对蒋某的经济状况进行了全方位调查,查明蒋某未婚,无固定工作及经济收入来源,名下除仅有的一套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其与父母共同居住在该房产内,暂无能力偿还债务。

审理中,债权人对蒋某进入类个人破产程序意见不一,蒋某父母也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拒绝将房产交付拍卖。为了打开了双方的“心结”,法院多次召集债务人及债权人进行协调,将蒋某的财产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并对类个人破产案件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读,最终打消了各方疑虑,蒋某父母同意将房产交付变现。

创新探索引入公益管理人

考虑到蒋某背负债务金额巨大,为降低个人破产成本、提高债权分配清偿率,法院积极探索类个人破产程序的创新实践,招募公益管理人,主动放弃依规收取的管理人报酬,为全体债权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留取更多的债务人财产用作清偿债务。

7月15日,宜兴法院依法召开蒋某类个人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定各类债权13户合计万余元,会上高票通过了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财产分配及债务豁免方案。经债权人表决,还为蒋某保留部分生活费、为蒋某母亲保留了部分赡养费。10月21日,宜兴法院通过司法网拍对蒋某名下房产进行处置,变现价值万余元,并第一时间向各债权人进行了分配。10月28日,宜兴法院裁定终结蒋某的个人债务清理程序。

宜兴法院*组成员周馨表示,个人债务清理制度的初衷和目的是为了保护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让他们在创业失败后还能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不幸”是看得到的,而“诚实”是需要仔细甄别的。只有那些守信用、重诚信的创业者,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目前,宜兴法院已成功审结两起类个人破产案件,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说法:

为促进确无履行能力的诚信自然人被执行人依法有序退出民事执行程序,充分发挥类个人破产程序对“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的救济功能,年3月22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指引(试行)》,对“类个人破产程序”的概念、原则、程序等进行具体规定和指导。

“类个人破产程序”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依照有关财产调查、参与分配、执行和解、失信惩戒等法律规定,参照企业破产法相关原则和精神,促成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并同意对其免责,在免责考察期届满后终结执行,以促进确无履行能力的诚信债务人个人重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能力的一项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及债权人会议决议,蒋某还将经历为期二年的免责考察期,考察期内蒋某应每半年向管理人报告个人收入、开支、财产等情况。考察期届满后,可向法院申请免除剩余债务,为蒋某彻底解除了“后顾之忧”。五个月时间内,这起类个人破产案件从案件受理到变现、交付分配,真正做到无缝对接,使债权人利益受到最大程度的救济。

原标题:《第期宜兴法院又成功办结一起类个人破产案件》

1
查看完整版本: 第1161期宜兴法院又成功办结一起类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