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基风云
作者:魏来
2月以来,北京证监局在私募监管方面一口气连发8张罚单,涉及挪用基金财产、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等多方面问题。
为促进私募机构规范运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今年2月以来,北京证监局在私募监管方面一口气连发8张罚单,涉及挪用基金财产、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等多方面问题。
此外,年内中基协发布了6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涉及的违规问题包括承诺保本收益、公开宣传、违规募集、不在协会登记办公地办公等,私募机构受到的处分措施有公开谴责、限期改正、暂停产品备案、撤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等。
业内人士认为,行业机构与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继续共同努力,我国私募基金行业才能走出一条理念先进、制度完备、运作规范、特点鲜明的合规诚信治理之路。
北京证监局发12张罚单
截至2月22日,年内北京证监局在私募监管方面已经发布12张罚单。
1月份,北京磐晟投资、北京秃鹰资管、北京竹玉资管、北京鼎新联合投资收到了北京证监局发布的责令整改监管措施,涉及基金备案手续、基金财产运用等多方面问题。
今年2月以来,北京证监局在私募监管方面一口气连发8张罚单。
具体来看,有7家私募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监管措施,1家私募机构被出具警示函。
从违规行为上看,涉及挪用基金财产、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等多方面问题。
比如,北京典石投资、北京远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玖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未能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东方泰丞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国文新石投资则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圣商资本和中溪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均存在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问题,同时,中溪资本(北京)还将固有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是非常严重的行为,业内人士指出,因为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违反投资的分散性原则,会给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埋下隐患。实际上是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此,《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都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所以对此类案件,监管机关和自律机构都会严格查处。
此外,中投昆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北京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监管措施。该公司存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切实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未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6家私募受中基协纪律处分
今年以来,中基协发布了6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涉及的违规问题包括承诺保本收益、公开宣传、违规募集、不在协会登记办公地办公等,私募机构受到的处分措施有公开谴责、限期改正、暂停产品备案、撤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等。
具体来看,有3家私募机构被中基协要求其限期改正、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其中,浙江厚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厚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违规被中基协要求其限期改正,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上海乾堃资产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十二个月。
此外,还有三家私募因为承诺保本收益等问被中基协作出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
深圳市融泰汇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中科杰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高管向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者承诺保本收益,不配合协会自律检查,且已不在协会登记的办公地办公的问题。中基协撤销了这两家私募的基金管理人登记,还取消了融泰汇通会员资格。
引领投资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收益、不适当宣传、未及时向协会报告重大事项、未及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四方面问题。中基协决定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私募基金专业律师贺俊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中基协的严厉纪律处分必将推进私募机构合规意识的增强、私募从业人员合规知识的学习、私募行业的规范化。中基协的纪律处分是监管手段,并非监管的最终目的,只有行业机构与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继续共同努力,我国私募基金行业才能走出一条理念先进、制度完备、运作规范、特点鲜明的合规诚信治理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