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血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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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27 18:57:00

来源:用益信托

一、基础资产定义

自证券会发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措施以来,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实行备案制,相关业务领域呈现爆发式发展,基础资产的种类也不断的充实和完善。

市场主流基础资产种类包括租赁债权,小额贷款债权、应收账款、供热、供电收费权等等;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仍处于发展初期,为不断的探索新的基础资产领域、丰富基础资产种类。

以信托受益权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底层基础资产,即以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所享有的信托利益以及依据《信托法》与信托合同规定所享有的其他权利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该等信托利益及其他权利因受益人或委托人通过信托计划向融资人发放的信托贷款而产生,资产支持证券的到期兑付以融资人自身信用为基础,以融资人到期偿还的信托贷款本息为偿付资金来源,无需再行穿透。

二、法律基础

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放宽了基础资产的范围,首次将信托受益权纳入了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范畴,规定可由信托受益人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证券公司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使信托受益人实现退出,提高信托产品的流动性,盘活资产。

根据证监会进一步颁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

包括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不动产收益权,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而信托受益权指的是信托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享受信托财产经过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其是一种财产权利,以信托计划发放的信托贷款借款人未来需偿还的信托贷款本息作为专项计划的兑付来源,基础资产现金流独立、可预测且可特定化,符合《管理规定》对于基础资产的定义,并被明确包含在证监会认定的基础资产范围中。

同时,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规定,将地方*府及地方*府平台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受益权、特定情形下与不动产相关的基础资产、最终标的为上述资产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列入了负面清单。

而以信托受益权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底层基础资产,只要信托计划发放的信托贷款借款人不涉及以上负面清单中所限制部分主体,其实质仍是企业债权,是被包含在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畴内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以信托受益权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底层基础资产,现金流独立、可预测且可特定化,不在证券业协会负面清单所限制的范畴内,是可以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融资的。

三、操作路径

以信托受益权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底层基础资产,操作路径包括以下步骤:

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由信托计划委托人通过受托人成立的信托计划,向信托贷款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形成信托计划委托人或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信托计划受益人将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转让予计划管理人,由计划管理人以该信托计划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计划管理人利用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用于向信托计划受益人支付购买信托受益权的对价;

专项计划到期兑付时,由信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所偿付的贷款本息作为基础资产偿付的现金流,向专项计划的投资者进行兑付。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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