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个人破产十大关键问题,详解全国个人破产首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今天
7月19日中午,深圳的梁文锦收到来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的裁定书,梁文锦的个人破产重整计划得到批准。这是中国境内首宗经法院裁定批准的个人破产案件。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对于这一境内第一宗个人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测算,在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破产债权的受偿率约33.34%,在重整状态下,普通破产债权的受偿率约88.73%。深圳中院于7月2日裁定确认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等10家债权人的债权,债权总额合计.91元。
其间,6月22日,梁文锦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设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8家,占普通债权组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9家债权人人数的88.89%(有1名债权人投票反对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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