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监管动态: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11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办法》指出,保险公司作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应当将产品的条款、费率、现金价值全表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完善内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机制,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保险公司不得授权或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办法》明确,保险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材料制定、使用等方面的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违反本办法对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可采取的监管措施和处罚举措。
保险行业监管动态: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切实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周(统计周期:年12月8日-14日),12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面向各银保监局,各*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等,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切实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事项如下:一、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二、积极稳妥做好线下金融服务。三、大力推广使用线上金融服务。四、加强员工管理引导和关心关爱。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方银保监公示处罚信息排名:*处罚信息13条占据本期处罚总量的三分之一,成为本期处罚信息最多的省份
根据各省市地方银保监公示信息统计,本周有湖北、四川、海南、辽宁、青海、黑龙江、山西、广东、江苏、*十大省市的银保监公示行*处罚。其中*省在本周关于保险业的处罚信息最多,共计13条;江苏省6条,排名第二;山西、广东各4条,并列排名第三;上黑龙江3条,排名第五。辽宁、青海各2条,并列排名第六。湖北、四川、海南各1条。
*成为本期处罚信息最多的省份,处罚信息共计13条,占据本期处罚总量的三分之一,处罚金额累计95万元,被处罚险企有中国人民财险、中国人寿、中华联合财险三家险企。其中单个案例最大处罚金额26万元,涉案险企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奇台支公司,违法违规事实为:虚列农险经费行为,同时中国人民财险还因产品说明会管理不到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行为,被罚20万元。
江苏处罚信息共计6条,处罚金额累计84万元,处罚险企为中国平安财险、南京界和保险、华农财险三家险企。其中单个案例最大处罚金额57万元,涉案险企为中国平安财险,违法违规事实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套取费用、虚假列支费用、跨省经营车险业务。其他处罚案例违法违规事实有: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套取费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换证;未按规定在营业场所公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等。
山西处罚信息共计4条,处罚金额累计14.5万元,处罚险企有永安财险、百年人寿、阳光人寿。违法违规事实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以承诺多支付理赔金等理由,向涉及人伤案的投保人、事故中的伤者等相关人员索取财物,数额达元,对保险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提供虚假报表资料,使用具有不实内容的宣传材料等。
(统计周期:年12月8日-14日)
本周处罚信息量共计37条,被处罚险企16家,涉及险企有中国平安财险、中国平安人寿、太平人寿、中国人寿、新华人寿、阳光人寿、百年人寿、华农财险、武汉金石华瑞、海力保险经纪、永安财险、南京界和保险、英大泰和财险、深圳市度量行保险公估、中华联合财险、中国人民财险。
(统计周期:年12月8日-14日)
各险企处罚排名:中国人民财险、中国人寿处罚信息最多
本周处罚信息中,中国人民财险、中国人寿处罚信息最多,各6条。其中中国人寿6条处罚信息,均来自于*银保监公示,被罚金额共计33万元。该险企最大单个案例处罚金额20万元,被罚险企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行为,产品说明会管理不到位,存在销售误导。
中国人民财险6条处罚信息,被罚金额共计.9万元,其中有3条来自于*银保监公示,2条来自于青海,1条来自于四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执行经审批的保险费率行为,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共计被罚77.9万元罚款,成本中国人民财险本期最大单个罚款案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大通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40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奇台支公司,因虚列农险经费行为,被罚26万元。
中华联合财险处罚信息4条,在本期处罚信息总量中排名第三,被罚金额共计28万元。具体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市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虚列费用套取资金。作为中华财险塔城市支公司经理,负责全盘工作,安排并实施了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违法行为,并对费用报销单进行签字批准,应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共计被罚14万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裕民县支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虚列费用套取资金。作为中华财险裕民县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负责全盘工作,安排并实施了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违法行为,对费用报销单进行签字批准,并通过其账户回流了虚列费用,应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共计被罚14万元。
本期最大单个案例处罚金额77.9万元,被罚险企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公司,违规违法依据为:一、未按照规定执行经审批的保险费率行为;二、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详情: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公司责令改正,处65.6万元罚款;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2.3万元罚款。
各险企处罚明细如下:
数据来源:各大银保监公示的行*处罚公开信息,信鸽情报系统监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