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原则
2.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2.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2.3.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4.奖惩及时的原则。
2.5.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4.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行*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财务部门执行,董事长批准。
5.奖惩分类
5.1.行*类:
5.1.1.行*奖励:通报表扬、记功、晋升。
5.1.2.行*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5.2.经济类:
5.2.1.经济奖励: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5.2.2.经济处罚:罚款。
5.3.董事长特别奖:
董事长特别奖指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5.4.奖惩累计:
5.4.1.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4.2.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元。
5.4.3.凡处罚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
6.奖励措施
6.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
6.1.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6.1.2.对公司管理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6.1.3.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有效者。
6.1.4.维护公司规章制度,对于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1.5.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在防止事故发生和挽回经济损失者。
6.1.6.对社会做出贡献者。
6.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奖励:
6.2.1.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份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利润者。
6.2.2.对于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防止重大损失者。
6.2.3.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或重大损失者。
6.2.4.对社会做出特别重大贡献者。
6.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升奖励:
6.3.1.绩效考核结果符合晋升标准者。
6.3.2.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出现积极效果,且本人具有较强管理能力者。
6.3.3.在经营管理中,以自己的能力显著提高公司利润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且本人非事故直接负责人者。
6.3.4.其他董事长批准晋升的情况。
6.4.经济奖励
6.4.1.年度优秀员工奖:奖励现金元/人或旅游
6.4.2.金点子奖(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视情况给予现金-元/次。
6.4.3.伯乐奖:视情况给予现金-元/次。
6.4.5.贡献奖(能够化解中大客户矛盾/开发新的大客户,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等):视情况给予现金-0元/次。
6.5.其他奖励
6.5.1.入职满一年全勤(无请假)员工,予以次年增加3天带薪休假奖励;对于入职满一年无迟到、早退、上、下班漏打、忘打卡员工,予以增加次年2天带薪休假奖励。
7.处罚措施
7.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7.1.1.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一定影响者。
7.1.2.无合理理由不服从上级合理指挥者;
7.1.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1.4.对公司或上级有期限的指令任务,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者。
7.1.5.其他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处罚的情形。
7.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罚:
7.2.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轻微损失者。
7.2.2.隐瞒相关信息、资料或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7.2.3.因工作过失导致顾客投诉,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者。
7.2.4.员工宣扬自身不良情绪,经劝告不悔改者。
7.2.5.对事故负有操作或监管责任者。
7.2.6.其他可以给予记过处罚的情形。
7.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
7.3.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利,在经营和管理上造成不良后果者。
7.3.2.工作不能胜任者。
7.3.3.因工作过失导致顾客投诉,情节严重者。
7.3.4.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蒙受严重损失者。
7.3.5.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者。
7.3.6.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调动或无理取闹者。
7.3.7.其他可以给予降职处罚的情形。
7.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7.4.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
7.4.2.违反公司制度的且经2次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书面文件《面谈记录表》);
7.4.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按照《考勤管理制度》予以辞退;
7.4.5.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给公司带来经济上或者名誉上的损失和侵害的;
7.4.6.对公司有欺骗行为的,包括背景资料审查、经济欺诈等行为;
7.4.7.因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
7.4.8.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
7.5.经济处罚
7.5.1.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每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每次扣罚80元。
7.5.2.上、下班漏打、忘打卡24小时内未及时上报者,均按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处理。
7.5.3.对于旷工(工作日无打卡记录、无请假、外出、出差、调休)的员工,旷工期间停发工资,然后每旷工一天再扣发元工资。凡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再增加扣罚月薪资30%的处罚。
7.5.4.公司出差、外出人员无拜访签到者,一次扣罚元;拜访对象、联系方式、照片缺一者,一次扣罚元。
7.5.5.个人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如发现没有打扫或打扫不到位,按照每人每次50元进行处罚;当日员工未到公司出勤,应于卫生清理时间前当面或电话通知行*部,由行*部统一协调其余人员打扫,未通知的将按照每人每次50元进行处罚。
7.5.6.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迟到则乐捐50元。
7.5.7.其他规章制度中所列罚款事项。
8.奖惩执行程序
8.1.奖励程序
8.1.1.对应该奖励的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员工奖惩审批单》上报行*部,经董事长批准后,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并交行*部备案
8.2.处罚程序
8.2.1.员工一旦被发现有违纪行为,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就违纪行为与员工交谈,调查情况,或进行批评教育。
8.2.2.若违纪行为确属应给予处罚的情况,且员工无合理解释,则视情节严重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奖惩审批单》做出相应处罚决定,并上报行*部,经董事长批准后,给予员工相应的处罚,交行*部备案。
8.3.申诉程序
8.3.1.员工若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可不在违纪处罚通知单上签字,并在一周内向间接上级或行*部提出书面申诉。
8.3.2.行*部或员工间接上级应尽快调查情况,查清事实,在员工提出申诉一周内作出合理的相应处罚决定或撤销处罚,并由调查人填写调查报告提交行*部备案。
8.3.3.员工在调查期间应积极配合调查人工作,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遵守申诉程序和纪律,服从其后做出的相应决定。
8.4.奖惩结果的运用
8.4.1.员工奖惩情况计入绩效考评,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8.4.2.员工奖惩情况在公告栏予以公示,以起到激励和告诫员工的作用。
8.4.3.对员工做出的重大奖励或处罚结果将记入员工档案。
8.4.4.员工奖惩结果将作为员工升降职和辞退的依据。
9.附则
9.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部;
9.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
年9月10日
员工奖惩审批单
所属机构:填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