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浙江代表团的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委书记方中华等4名全国人大代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激活农村“沉睡”资产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认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使数亿农民获得数以万亿计的财产性权利,向国民经济释放至少数十万亿的财产流通,具有重大意义。中央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近年来在中央1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都反复提出要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权、农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这“三权”的确权和流转。
《建议》称,事实上,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的资产规模已经不小,农民手头的资产不断增值。以台州为例,年台州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7亿元,农民家庭固定资产规模总额预计超万亿以上(不包括土地经营权收益)。但是,农村产权还未全面激活,农村的资产还都在“沉睡”状态,难以转变为农民实实在在的收入。从各地试点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滞后。按照现行法律,出于对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禁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而农村抵押贷款试点也仅在局部地区、局部领域进行,抵押权实现的范围、风险控制、抵押物评估、交易平台及成本等方面都有不少问题。加快农村产权改革,激活农村“沉睡”资产,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
为此,方中华等4名来自浙江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议重点修改《物权法》第十六章第条、《担保法》第三章第37条,明确农村土地的担保性质,赋予农民平等的土地财产权利,增加农村集体和农户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使农村财产抵押得到法律支持和保障。
二是加快试点推广。自年以来,我国将33个县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建议进一步拓宽试点范围和领域,将各地试点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落地。
三是实现“权跟人走”。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权、农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等,要跟着农民走,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创设和推广更多的农民财产权利抵押贷款方式和经营权流转方式,真正让“权跟人走”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