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又称内部控制系统)是指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保证各部门经济活动协调有效地运转而形成的内部自我调节和控制系统。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方法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方法
1.组织机构控制
组织机构控制是指对组织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控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1)采用合理的组织方案
明确划分组织各个部门的权力、责任,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各个职能部门权责的边界。
(2)采用合理的组织架构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相互关系,满足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架构的形式有直线式、职能式和事业部式等。
(3)建立组织系统图
组织系统图用来反映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垂直领导关系和横向协作关系,可以清楚地反映各部门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使各部门能各尽其责、各司其职。根据组织系统图还可分析组织功能的健全性和合理性。
2.职务分离控制
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对组织内部的不相容职务必须进行分工负责,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这一控制能使有关人员在处理业务时得到互相制约。
在一个组织内,某几种相互关联的职务如果由一个人来担任就会增加发生差错和舞弊的可能性,或者增加了发生差错和舞弊以后进行掩饰的可能性,这些职务称为不相容职务。根据不相容职务分工控制的要求,一项经济业务至少不能由一个人从头到尾进行处理。在一个组织中哪些职务必须分工,主要应判断它们是不是不相容职务。
我国企业中普遍实行了钱、账、物的分管制度,这一制度来自职务分离控制的要求。但是,仅仅停留在钱、账、物分管这一点上是远远不够的,现代组织内部的职务分离控制,比起钱、账、物分管制度要广泛和深刻得多。通常对于以下一些不相容职务必须进行职务分离:
(1)某项经济业务授权审批的职务和该项经济业务执行的职务应分离。
(2)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和审查稽核该项经济业务的职务应分离。
(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该项经济业务的记录职务应分离。
(4)保管某项财产物资的职务和该项财产物资的记录职务应分离。
(5)保管某项财产物资的职务和对该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的职务应分离。
(6)记录总账的职务和记录明细账、日记账的职务应分离。
3.授权审批控制
授权审批控制是组织内各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授权和批准才能对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授权和批准的人员不允许接触和处理这些业务。这一控制方式使经济业务在发生时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授权控制要求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各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以内,无须经过请示批准便可处理业务,这样,可以尽快地进行业务处理,防止推诿的现象发生。当业务超出了他们的职责范围或权限时,他们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处理这些业务。授权审批控制同时要求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他们对于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和结果负责,以加强工作的责任心。
授权审批控制有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情况。常规授权是授予有关人员处理正常范围内经济业务的权限,特别授权是授予他们处理超出常规授权范围特殊业务的权限。
例如,企业规定采购员在进行材料采购时,对于单笔元以下的材料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购;对于单笔金额超出元的采购业务必须经过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决定采购。前者为常规授权,而后者则为特别授权。
在进行授权控制时,常规授权的范围不宜太大,也不宜太小。如果常规授权的范围太大,就会使组织的领导失去对重要业务的控制,从而冒较大的经营风险。因此,过大的授权范围会削弱内部控制制度。相反,如果常规授权范围过小,凡事均需请示、批准,使常规授权名存实亡,也会削弱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不利。
4.人员素质控制
组织的经营活动离不开人的行为,同时,内部控制制度本身要发挥作用也离不开人员素质的保证。人员素质控制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对职工的思想品德、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的控制,保证组织各级人员具有与他们所负责的工作相适应的素质,从而保证业务活动处理的质量,并使每个人员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责尽力,完成任务。人员素质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各级人员的品德和业务能力来委派工作,使他们能够胜任各自的工作。
(2)建立职工技术业务的考核制度,职工必须通过技术业务考核才能上岗担任工作。
(3)建立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对于不能胜任管理工作的人员应调离管理岗位。
(4)建立人员职业道德和技术轮训制度,提高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
(5)建立奖惩制度,提高职工的责任心。
(6)建立职务轮换制度,定期调换职工的工作,并全面检查职工的工作情况,培养职工全面工作的能力。
5.信息质量控制
所谓信息质量控制,即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及时、可靠和准确,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组织内部和组织外部使用人的需要。信息质量控制最重要的方面就是会计记录体系的建立。信息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是多方面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控制手段:
(1)原始凭证必须经过专人审核,只有经过专人审核的原始凭证方可作为会计记录的原始依据。
(2)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与原始凭证的内容保持一致。
(3)凭证必须连续编号,凭证的使用必须按编号次序依次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经过登记备案。
(4)凭证正、副联必须复写填制,各联凭证必须注明用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联凭证,报废凭证必须注明报废字样,并妥善保管。
(5)建立定期复核制度,定期对凭证的填制、记账、过账和编制报表的工作进行复核。
(6)建立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核对、总分类账和日记账的核对制度。
(7)业务经办人员在处理有关业务后必须签名盖章,以备今后追溯责任。
(8)建立完善的凭证传递程序
凭证传递程序是凭证填制和取得后如何经过各个部门和有关人员记入账簿系统。凭证传递程序应该有利于各个部门的相互制约和相互联系。
(9)建立会计信息的定期分析制度,及时发现信息的谬误等。
6.财产安全控制
财产安全控制是指为了确保企业财产物资安全完整所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措施。上述控制的各项措施其实都和财产安全有关。除了上述控制方法,还有其他一些直接和财产安全有关的控制方法和措施:
(1)发生经济业务要立即记账,特别是现金、银行存款等业务,尤其要重视这一控制,以防现金被挪用。
(2)财产物资必须采用永续盘存的方法,以便在账上随时反映财产物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财产清点制度,保证财产物资处于账实一致的状态。
(4)财产物资发生盘盈、盘亏都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才能进行账面处理,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5)建立财务档案的保管制度,并编制清册妥善保管,防止抽换和篡改档案资料,便于进行业务复查。
(6)对财产物资进行科学编号和存放,便于清查、点数和保管。
7.业务程序控制
业务程序控制是指对重复发生的业务采用规范化、标准化的手段对业务处理过程进行控制。业务程序控制包括凭证传递程序的标准化,记账程序的标准化,供、产、销业务处理过程的标准化等。
业务程序控制还包括将业务处理过程的程序、要求、注意事项等的书面文件化,便于有关人员执行。对于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策,业务处理过程中各级人员的业务范围、权限和责任,业务处理的各种规章制度,业务处理的基本程序,凭证传递程序等都应制作为书面文件,使有关部门和职工更好地执行,也可防止工作的杂乱无章、职责不清。必要时可将有关要求编制成工作手册,为业务处理提供指导,并作为控制的依据。
8.内部审计控制
内部审计控制是指组织通过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对组织的各项业务进行审计的一种监督手段。组织可根据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制度本身是内部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内部审计机构保持较好的独立性,在组织分级管理的情况下对各级管理部门的财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和监督。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可以保证各级管理部门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证经营目标和方针的实现。通过内部审计,对组织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控制点的设置、人员分工、规章制度的实施等进行评价,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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