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章宇璠
12月16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了5张罚单,剑指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自贸区中心支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自贸区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跨区域经营物流企业责任险;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蔡德武、谭晓成、忻海峰对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一案承担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青岛银保监局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自贸区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忻海峰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蔡德武、谭晓成警告并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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