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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我们就讲讲
历来财产分割就是比较复杂的问题
尤其是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更是令人头疼
一般来说
都是双方协商处理
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
协商不成的
就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仅只存在于离婚时才能进行分割,《民法典》新增了婚姻存续期间,也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两种情形。
啊?婚姻存续期间也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呀?
是的呢~武小法就来普普法~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武小法给你举几个栗子
今天咱们的故事的主人翁依然是小强和小雨
小强和小雨结婚5年
遇到以下问题
应该如何分割他们的共同财产呢?
离婚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该依法予以保护。
那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上述情况中
小强和小雨在离婚时
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以下3种情形
1.小强和小雨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如小雨分割共同财产的80%,小强分割共同财产的20%,双方达成共同协议,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若小强和小雨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协议,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判决分割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
3.若小强和小雨的共同的财产还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应保护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个人权益。由于农村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夫妻离婚后,不会因为离婚而再给其分配承包地,因此,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在分割共同财产中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不能使在家庭关系中分离出去的一方受到损害。
婚姻存续期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在法律上系共有关系,一般不解除婚姻关系,无法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实践中确实存在诸如一方隐藏、挥霍、变卖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为了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有必要在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对于一方父母患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由于赡养老人不仅是值得提倡的民族美德,更是法定的扶养义务,此时赋予一方婚内分割财产的权利亦尤为必要。
上述情况中
小强背着小雨经常*博,甚至变卖家里的古董收藏品作为*资,这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即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故小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她和小强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小雨在小强母亲生病住院时,不愿意负担20万的医疗费用,这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即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故小强也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对他和小雨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期我们讲述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下一期我们就来讲讲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呢?
不见不散哟
来源:武侯法院
原标题:《婚姻家庭编之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