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当代金融家
作者:李宪明
为规范和引导信托公司经营活动,信托行业在总结近20年来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了发展服务信托业务,回归信托本源的转型方向。明确服务信托业务的制度属性与功能定位,完善规范服务信托活动的制度体系,是开展服务信托业务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近年服务信托相关的业务实践
信托是一种财产转移的制度设计。随着商事信托的发展,人们日益强调其财产管理的功能。财产管理的内容取决于委托人的意愿,受托人的职责和权限主要由信托文件载明的信托目的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方法决定。在商事信托活动中,服务信托更多地体现了信托制度的本质属性。年我国《信托法》颁布后,各类具有服务信托性质的信托活动也相继开展起来。
《信托法》颁布之际,正值我国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程度,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股权激励与约束的基本诉求是保持股权的稳定性,实现长期激励。为规范企业职工持股行为,员工持股与管理层激励的信托业务一时成为热点。一些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信托公司接受员工和企业委托,成立信托计划,作为股东持有公司股权。
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相继颁布实施。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将企业年金委托给企业年金理事会或法人受托机构,并由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等签署合同,管理、运作企业年金基金。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是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举措,旨在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信托制度可以保障年金资产的独立性,有效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合并、分立、破产等问题与员工远期安养保障需求之间的矛盾。
为解决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流动性问题,丰富证券品种,年颁布实施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受托机构负有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信托财产、信息披露、分配信托利益等基本职责。金融机构的信托贷资产设立信托后,可以实现出表的目的,并且能够使证券化基础资产独立于金发起机构的固有财产,保障证券持有人的投资安全性。
家族信托业务近年受到社会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