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助力社会救助制度精准施策,成都市民*局等部门共同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核对规则、方式、流程、工作管理等。
核对对象有哪些?
《细则》明确,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帮扶资格,需进行审核、复审、动态管理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需要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统称为核对对象。
核对内容包括哪些?
《细则》详细规定了相关核对规则和核对内容,提升了核对结果的准确性。核对内容包括核对对象家庭的基本情况和收入、财产以及支出情况。
收入:按照客观优先的基本原则综合使用各项信息进行核对。家庭收入指扣除个人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性支出及经营成本后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财产:主要依据相关单位登记或记载信息进行核对。家庭财产包括核对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房屋、商铺、车位、普通型及以上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大型工程机械、古董艺术品等实物财产,现金、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资产,以及各类债权。
支出情况:主要包括银行转账、日常生活消费、就业、医疗、教育支出、商业保险支出、社会保障性支出等。
线上信息化核对为主
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细则》遵循信息协同、智能高效的原则,以线上信息化核对为主、线下为辅。线上核对主要与成都市*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实现民*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多部门间婚姻登记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地产不动产登记、交易和房产出租等多项信息的数据共享。对不能实现信息共享的,可以依法依规协助查询相关信息。
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
《细则》明确,接受核对需求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同时将结果告知核对对象。
《细则》的施行
将有效提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质量
进一步完善成都市社会救助体系
分层分类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原标题:《成都出台新规!申请社会救助要查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