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继承”出新规,年后父母的房子不用再争了,一律这样处理
“继承”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就是继承钱财、不动产等,在我们生活中,主要的继承就是父母的房屋和存款。
生活中也有不少因为继承的问题,造成妻离子散,兄弟反目等。为争夺父母留下财产,制造假遗嘱,破坏遗嘱,闹上法庭,唇枪舌剑,各种各样的招式都使出来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父母的财产房产分割到手。
然而在父母生前又不闻不问,推卸责任,害怕自己付出了时间和金钱。到有利可挣的时候,多年不联系的都能立马出现,说自己有一份。以卖惨、打感情牌,体现自己生活不困难需要被照顾,目的就是想多分。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房价可不低,房子作为家庭最值钱的东西,房产就是财富,能有一份都不少,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谁能不心动。,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纠纷较少,不出意外,再多的房产都归一人所有。要是多孩的家庭,就复杂得多。尤其是以前的观念,房子默认给儿子继承的,有两个以上的男孩家庭,怎么分?现在还有女儿也有继承权的,又怎么分呢?
都会说自己付出得多,应该多分。有的也会说,虽然“我”没照顾老人,但指定我是继承者,那就应该全是“我”的。清官还难断家务事。
以前的《继承法》不全面,不能完全适应现在的民生,因此《民典法》的出现,对继承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规定。“继承”新规规定,父母的房子不用再争了,一律这样处理。
1、民典法对遗嘱的规定,遗嘱继承人优先于法定继承人
可指定任何人或任何机构作为继承人,不一定是具有血缘关系的人。比如王老头的子女不照顾他,而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小李一直在照顾,直到去世。
王老头立遗嘱,在小李照顾自己去世后,将名下房产和存款都给小李,小李就能合法拥有王老头的财产,王老头的子女没有份。其中,小李就是遗嘱继承人,而王老头的子女是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优先于法定继承人。
2、代为继承
代为继承一般指除开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已去世,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作代为继承人。
同时形成抚养关系被继承人抚养的养子女、继子女,亲子女的养子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都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其中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缺乏劳动和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有较多赡养行为的,可以适当分得。
其他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力、缺乏生活来源的在法规下可以适当多分。
最后遗嘱优先于公证遗嘱
有些老人在生前的时候,为了减少家庭矛盾,都会事先立好遗嘱,做好公证。在以前公证遗嘱优先,有些子女就觉得自己已经分得一份了,就不赡养老人,最后还能轻松拿到该得的。
现在修改了“公证遗嘱优先”,同时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老人可以随时修改遗嘱,改变继承人的份额。
如刘老头有两个儿子,二儿子对他就是不理不睬,不尽赡养义务,到时大儿子忙前忙后,一直照顾。所以刘老头把之前平均分配房产的遗嘱改成了老大全部所有,二儿子一分没有,并打印签字。
在老人快不行的时候,心理而儿子还是有些放心不下,毕竟也是自己的儿子,便在公证人,两个儿子面前,录音像立遗嘱,房子90%归老大所有,10%归二儿子,或者房子归老大所有,老大给二儿子10万元整。
未立遗嘱的财产分配
继承法分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每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对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而多分,对被继承人赡养多的应当多分。
5、新增“遗嘱信托”
这种特殊的遗嘱,一般指自己不在了,自己的子女未成年,或者治理不健全等情况,不能管理财务事情,便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孩子成年之前帮忙大理,在18岁成年之后,再交由子女自己打理。
比如影视巨星、著名主持人沈殿霞,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女儿郑欣宜的生活学习得到保障,而沈殿霞的资产也受到了保护。
新规实施后,再也不用为争夺财产、财产“分配不均”而反目成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