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爱心救助 http://disease.39.net/yldt/bjzkbdfyy/6173182.html宗子作为本宗始祖的嫡系继承人,是全体宗族成员宗奉的对象,在青铜器铭文中有时会被称为“宗君”。《礼记》中说:尊祖故敬宗”,《白虎通·宗族》中说:“宗,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这里所指的“宗”,即指宗子而言。在宗法关系网中,宗子处于主导地位,宗子虽然有大小上下之差别,但其所拥有的权力是相似的:首先,宗子有权主持祭祀。祭祀祖先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在宗法系统中,并非所有的子孙都有主祭权,只有身为嫡长的宗子才能主祭,继别祭别,继祢者祭祢,继祖者祭祖,继曾祖者祭曾祖,继高祖者祭高祖,继曾祖者祭曾祖,继高祖者祭高祖,即大宗、小宗的宗子各有所继,亦相应地各有所祭,其余诸子非所当继者皆不得祭,即没有主祭权而仅有陪祭权。主祭权象征着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份重视。由宗子主持的不同规格、不同范围的祭祀活动,起到了按照血缘关系亲疏团结族人的作用。第二、宗子有权管理宗族的共同财产。宗法制度在原则上要求在本家之内财产相通,所谓同宗兄弟“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白虎通·宗族》中指出: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可见负责收其有余,而资其不足,以互通有无,是宗子的权力。但实际上,在宗族内部不可能实行完全的财产共有、平均分配,难免会有富贵贫穷的差别。宗族成员中某些人可能实际上比宗子更为富贵,但他们必须仍然要宗奉宗子,并且要把一部分财产献给宗子:而对于一些比较贫穷的宗族成员,宗子也有义务进行“收恤”,被称为“收族”。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宗族共同财产主要指土地及其附者于土地为其耕作的附庸。《礼记·礼运》中说:“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邑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即土地是宗族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谓制度。”即土地是宗族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周代,土地名义上归周天子所有,而实际上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各级封君等级占有制度。各级统治者依靠对土地的占有和对附庸的剥削,已达到庇族、收族、掌握族众命运的目的。第三,宗子有权管理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当遇有大事,必须要禀告宗子,如受到周天子、王朝执*重臣或诸侯的赏赐,往往要铸造青铜器以献给“宗室”(大宗之庙),用作祭祀祖先的礼器,并为宗子和自己祈福。第四,宗子对族众有管理处置之权力。《礼记·昏义》中曾记载女子许嫁之后,要在祖庙或宗子之家接受宗子、宗妇(宗子之妻)关于为妇之道的教导。宗子有权处理宗族内部的纠纷。在祭祀、宴飨等宗族成员聚会的场合提出要求,进行教导,并随时申斥、处罚违背礼仪规范、损害宗族利益的宗族成员,甚至对宗教成员有生杀之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