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血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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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9/21 21:28:00

民法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受访者供图

“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民法典,承载了几代法学家的梦想。”谈及即将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民法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难掩激动。按照相关立法计划,如顺利审议通过,我国首部民法典将于今年正式颁布实施。

曾多次进入立法程序的民法典编纂颇为曲折,由于多方面原因,前几次编纂均未能完成。

在申卫星看来,民法绝不仅是解决老百姓之间琐碎细事,还关涉到市场经济运转的基础性规则,它更应是一部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法律,通过对市场经济设定规则,让人们能够实现人生价值,体会一种成就感,打破人对“物”的依赖性。

提及本次立法中新增的“居住权”制度,申卫星认为,居住权设立将有利于满足社会上存在的离婚妇女、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也有利于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同时满足不同群体对房屋财产权益的不同需求,达到“住有所居”。

谈民法典编纂

民法曾被误读成解决百姓间琐事的法律

南都:编纂民法典是法学界几代人的梦想,此前曾多次进入立法进程,此次民法典能顺利编纂具有怎样的背景?

申卫星:民法典这次有望审议通过,承载了几代法学家的梦想,特别是民法学家充满了期待,有很多曾力推民法典编纂的民法学家甚至已经离世,比如佟柔、谢怀栻、王家福、魏振瀛等先生,他们都对推动民法典的制定做出过很多贡献。

从中国法治发展来看,历来有“重刑轻民”的传统,对民法不够重视,老百姓谈到法律的时候,一般也会先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认为法律是限制人、制裁人的,而没有想到法律可以成就人、保护人,而成就人、保护人的法律就叫做“民法”。换句话说,“民法”也是对公民的两大基本权利——财产权和人身权进行保护的法律,所以它跟刑法的功能和价值取向是截然不同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典曾先后多次进入立法进程,前两次分别是年和年,由于当时是计划经济,客观条件不具备,所以没有成功。

第三次是年,这一年应该说是很好的、绝佳的机会,不论是对内改革还是对外开放都需要发展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又是民法天然的土壤,所以也为民法典的编纂带来非常好的机遇,但当时商品经济发展处于初期,尚不充分,所以年的民法典的起草,最后以年4月12日颁布的《民法通则》——一个“缩减版”的民法典而告终。

所谓“缩减版”是因为年的《民法通则》只有条,而在多年前的年,德国民法典是条;年的法国民法典条。这些都体现了,我国的民法典只是一个“缩减本”“袖珍本”。但也是没办法,因为毕竟当时商品经济发展尚不充分,所以出来这样一个简单的民法典的一个缩减本。

之后,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典草案,但鉴于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有分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先制定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单行法,在条件成熟后再以此为基础研究制定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南都:这次民法典能顺利编纂有哪些原因?

申卫星:这次民法典能顺利编纂有多个原因,首先是市场经济发展在中国愈加充分,对维护市场经济统一规则的民法典的需求日益迫切,这是经济上的动因。在*治上,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依法治国”写进“四个全面”,这就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而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民法典,显然不能说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所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民法典虽然是一个私法的法律,但是它构成了一切法律的起点,只有维护和充分尊重人立于世间两大基本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才能建立一个真正的法治的国家。要想推动依法治国、实现法治国家的建设,核心就必须要有民法典。

因为疫情,这部久盼的民法典推迟提交人代会审议,但中央对民法典编纂的步伐和决心是没有改变的,所以我们希望这次民法典能如期“诞生”。

南都:你说早期民法是被误读成解决老百姓之间琐碎细事的法律,为什么会说这是误读?应怎样正确理解“民法”?

申卫星:之所以说是误读,因为“民法”最核心的理念是跟“公法”相对的,是“私法”中的基本法。公法是规制公权力的,是“power”;而私法的核心是权利,“right”。早期人们容易将民法跟刑法相比较,认为刑法有生杀予夺之权,而民法就是解决婆媳不和、邻里纠纷、亲人间争遗产、结婚离婚问题的法律,这固然是民法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

“民法”实际上还关涉到市场经济运转的基础性规则,首先民法的权利主体制度解决了市场准入的问题,即谁可以进入到市场?第二,民法明确了财产归属,促进财产的利用,也就是和物权编相关的诸多问题,市场经济运转首先就要确认产权,这既是交易起点也是交易终点。第三,民法确立了交易的基本规则,通过要约和承诺而缔结的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依约履行,唯有如此才能让市场主体的利益通过合同达成。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我们要改变对民法的理解,认识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

但这还不足以体现民法的重要性。我主张民法不应仅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它更应是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法律。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民法通过对市场经济设定规则,让人们能够在市场经济浪潮中获取财富,在获取财富的过程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体会一种成就感的满足,因此打破人对“物”的依赖性,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谈居住权设立

有助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

南都:你此前曾多次建议民法典创设居住权,此次居住权入典也引发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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