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则遗产继承相关的新闻登上了新浪微博热搜,获得了46万阅读量的同时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那么是一件怎样的继承案件会引发大家的讨论呢?
38岁的杨某利在北京去世,只留下了一套还没有还完贷款的商品房。杨某利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家庭情况也是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年底,杨某利花万买了一套在北京的商品房,可还没还完贷款,杨某利就因病去世了。他的唯一的亲戚,舅舅以为自己是杨某利这套房的遗产继承人,就主动偿还了一部分贷款。
可结果却和大家想象的不一样。他的舅舅并不是法定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4月28日,法院判决认定丰台区民*局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
这则新闻让很多人产生疑惑,在大家的认知里,舅舅是家族中非常亲近的亲属了。这么近的亲属都没有财产处置的权利,反而是毫无关系的生前住所地民*局能成为遗产管理人,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般来说,遗产继承可以分为有遗嘱和无遗嘱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生前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立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律规定来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显然,舅舅、叔叔这类的亲属都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
·那么无人继承也没人受遗赠的遗产怎么办?
民法典第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那舅舅在杨某利去世后还的贷款怎么办?
舅舅既然不是继承人,也没有义务替外甥归还贷款,所以舅舅可以起诉要求归还。所以,不存在国家非法侵吞个人遗产的问题,也不存在“舅舅还的贷款就白还”的问题。最后,这条新闻给我们带来的最大思考还是,如果想让遗产不旁落,而是留给自己属意的人,那么该立遗嘱就立遗嘱。显然这则新闻中,杨某利也没有遗嘱,所以在法律上舅舅无权继承遗产是必然的结果。如果杨某利意识到自己亲人很少,生后怕没有寄托而提前写好遗嘱,将财产留给舅舅,那可能也就不会有这个新闻了。
另外,如今还是有人对遗嘱继承方面怀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去世后,财产自然就是家人亲属的了。这样想当然的想法是不好的,同时也是有风险的。没有意识到遗嘱在法律层面的重要性以及标准性,想要自己的财产得到合理的继承,还是要对遗嘱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