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自然人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不论在主体资格、承担的责任、设立时的法律主体,以及纳税方面等均有不同。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征管方面的优势,使得部分投资者一般都会选择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和自然人独资公司的不同含义。
1、个人独资企业,也称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和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并享有全部经营收益,是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法》。
2、自然人独资公司,也为一人有限公司,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且只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一人有限公司适用于《公司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承担的责任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如果经营的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存在企业无法偿还的债务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需要承担连带的债务责任,甚至以家庭共同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个人独资企业来讲这是风险因素。
2、一人有限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也就是公司投资者对公司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但《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即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有的公司的老板公私不分,公司的资金随便用,特别是以老板的私人账户收付款项结算,使得很难分清和判断资金的收付何为公、何为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存在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时,就需要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替偿还公司应由公司偿还的债务。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承担的纳税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主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只需要按照生产经营所得55至35%五级累计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征收管理方式主要为查账方式和核定征收两种,当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规模较小,企业不能设置会计账簿,不能准确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资料时,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也有两种方式,即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一般而言,采用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征收率通常不会很高。这也是有的投资者在设立企业时而采用的组织形式。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投资者取得的经营所得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后,其净收益全部归投资者个人所有,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相对较低。
2、一人有限公司属于法人组织,除缴纳增值税外,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有限公司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是双重征税,也就是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公司对股东的分红还要再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履行代扣代缴的纳税义务,使得公司的税收负担很重。
总之,个人独资企业和自然人独资公司在法律主体、承担的责任,以及纳税主体等方面均有很大的不同,那么投资者在设立企业的时候,应根据选择的项目、经营模式等综合因素来确定不同的组织形式。
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