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中,安全管理员被追责。为什么会被追责呢,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图片来源于网络可能还有很多的安全管理员,虽然说在管安全,却并不是很清楚自己需要履行哪些职责。那么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就有所疏漏,一但发生事故后,在责任追究时担责也就难免了。
如果履行好安全职责,在事故发生后给予免责的案例也是很多,就如前不久的深圳体育馆坍塌事故。在追责时,安全管理人员因履职到位给予了免责。
今天我就和大家探讨下安全管理员的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这就是安全管理人员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履行的法定安全职责。
具体的讲要做好以下的具体事务:
▲两个“组织或参与制定”
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或参与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个“亲自”(要在书面记录上签名以予负责)
每年至少2次亲自组织全员教育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至少1次教育培训;每半年至少1次亲自组织和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周至少1次亲自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隐患排查情况。▲五个“落实”
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车间(工段)、班组负责人和岗位管理、操作人员安全责任;落实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依法持证上岗;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岗位重点管控;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五个“如实”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理情况;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我们安全管理人员在履职时,一定要做好记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留下痕迹,这个很重要!有的行内人士,极力反对,认为这是形式主义,说的也没错。关键时,如果出了事故,你能用什么证明你履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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