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安徽省淮北市吴怀玉在租赁用地的个人财产受侵害,却未得合理赔偿
案例分享:吴怀玉先生是安徽省淮北市惠美工贸经营部的经营者,其与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建有租赁关系,具体内容是吴先生租用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的浴室、超市、舞蹈房、台球室和洗衣房用于经营所需。其年的中标的标书清单里,吴先生投资达到万,如果算上借别人钱的利息,吴先生付出的代价已经超过万元。
年8月中旬,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有意向将新其校区资产有偿转让给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淮北市中心湖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称变更时间年11月12日)。二者对吴先生在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所投资建设装修的租赁附着物,例如租赁用地的房屋装饰、各类设施物品、各项机器设备的运作状态进行查看确认。
吴先生在该新校区浴池及台球室共计项设施中投资元,在超市共计68项设施中投资元,在舞蹈房投资元,在投币洗衣机上投资元。在矿院、建投和卫校三方交接的时候,已经说清超市、澡堂、台球俱乐部资产是私人的。在他们的交接清单里也没有,并且当时还写了一个关于超市、澡堂、台球俱乐部门锁完好无损的证明给吴先生。
吴先生在年4月21日得知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已经签约将(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转让给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后,曾积极联系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和的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该项目的负责人,因为吴先生想继续租赁原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的浴室、超市、舞蹈房、台球室、洗衣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吴先生所租用的关于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的浴室、超市、舞蹈房、台球室和洗衣房并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存在,依法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继续将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的浴室、超市、舞蹈房、台球室和洗衣房租赁给吴先生,但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却不依法行事,期间一直态度模糊,未同意吴先生继续租赁的请求,协商无果后此事便一再被搁置。
至年,吴先生因私人原因前往西藏祥辉工贸有限公司工作,临行前为保障自己所投资建设的租赁附着物等财产的安全,吴先生将租赁用地的门屋锁好后便前往西藏。但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却在未对王先生做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强行破门而入,并将王先生放置在租赁用地的设备和物品等非法占有和运走,甚至有部分用物被随意地扔在露天空地。(附图如下)这导致很多东西不知去向,很多能够用的东西都被人拿走了(无法做鉴定了),最终吴先生能找到的东西据鉴定公司评估,大概只有多万(法院做鉴定只有看到的东西才做),实际上这些堆在外面的东西风吹雨淋的,早已全部报废,最后所有的东西都被他们处理掉了,包括鉴定的东西,多万元的设备,吴先生其实一件都没有拿走,损失巨大。
吴先生是在与安徽省淮北市的朋友通电时才得知此事,其后吴先生立即从西藏赶回,看到超市,澡堂破坏的触目惊心,第一时间就报案了,当地执法单位也来人看了现场。最后为了找回自己的设备,吴先生与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多次沟通交涉,却迟迟无果。不仅如此,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雇佣的施工人员甚至吴先生到达租赁用地现场时对其进行暴力威胁。吴先生放置于租赁用地的设备和物品原是用于经营,即便不用于租赁经营,吴先生亦可转卖给他人用于资金周转,但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却导致吴先生的合法个人财产遭受恶劣侵害。
于是吴先生向淮北市当地相关部门递交了起诉状,状告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同违约,维护其合法权益,但当地相关部门的判决却吴先生无法接受。年12月20日淮北市当地相关部门对吴先生诉告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一案判决如下(附图):
一、原告淮北市惠美工贸经营部与被告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签订的租赁合同于年6月30日解除;
二、被告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淮北市惠美工贸经营部押金元;
三、被告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手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淮北市惠美工贸经营部装修损失.46元;
四、告安假矿业职业技术学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淮北市惠美工贸经营部管理费元;
五、被告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淮北市惠美工贸经营部评估费用0元;
六、驳回原告淮北市惠美工贸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不仅如此,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两个经营户写有证词,证明吴先生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一事属实。(附图如下)但当地相关部门却称二位证人所作证明只是“道听途说”,不承认其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赔款的53万是9年合同违约金(合约是10年,吴先生只用了1年),其实吴先生还有其他损失学校没有赔偿,比如新校区的台球俱乐部是澡堂的一部分,当时学校方面称是准备做贵宾澡堂,但因为招录学生人数不足就没有使用,空置了半年。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按理应当返还吴先生为租赁经营所支付的押金元和租金元,其技术学院的院长也亲自签名,表明吴先生在学校澡堂的租赁经营期间是免租金的。
技术学院的院长当时让吴先生投资筹建的台球室,当地相关部门称因为台球室没有走招标流程,所以不承认吴先生在台球室投资筹建的事实,以此理由来否定吴先生的经济投资索赔,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此也未对吴先生做出相应赔偿。
届至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学阶段,学生向学校反映没有洗衣机不方便,学校便让吴先生投资了20台投币洗衣机;学校资金周转不到位无法装修舞蹈房,学校后勤主任也让吴先生花钱装修一间教室做舞蹈房,建立一个舞蹈培训班和学校合用,但以上事实却都被当地相关部门称没有相关招标流程而拒绝认定。
(下附吴先生与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的租赁招标文件图片)
(下附相关证据材料清单)
由于淮北文旅公司没有任何方式通知吴先生,私自将超市浴池台球俱乐部等物品破坏和非法占有,损失惨重。年4月18日,吴先生向当地相关部门提起状告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另一起诉讼正式立案,但最终法院却认为吴先生请求依法追回原物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吴先生的私人物品被搁置至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从法律角度来看,任何人都无在吴先生未允许的前提下私自对其物品进行毁坏和搬离,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此也兼备一定的责任。而今吴先生所投资的钱款仍然有很大部分未得到合法合理的偿还。这些钱很多都是吴先生当年借来的,为了躲债一个跑到西藏,17年过年时年夜饭只啃了两个馒头,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家里父母亲80多岁,连年夜饭都没吃,那年吴先生父亲由于担心还卧床不起,险些离世,这些都是吴先生心中难言的痛。如今吴先生已经提起上诉,且做了相关证据的补充说明,愿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淮北文旅公司早日把吴先生的超市浴池台球俱乐部设备物品归还给他,还吴先生一个公道,让全国文明城市淮北市更加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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