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适用范围
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矿井水灾事故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适用于矿井水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2.1.1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水灾事故,为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为消除减小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大众煤业公司水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如图1所示)。
技术支持系统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医院矿山救护队应急救援技术组总工程师党委书记生产技术部通风防突部机电运输部后勤保卫部供销部人力资源部各相关关部门各相关区队相关保障系统指挥管理系统相关副总、副总工安全监察部事故汇报值班矿领导、总经理救援队伍系统
图1大众煤业公司水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大众煤矿成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防突副总经理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部长、机电运输部部长、安全监察部部长、生产调度室主任、通风防突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后勤保卫部部长、供销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鑫龙救护队队长、采掘区队队长、通风区区长、探防队队长、机运一队队长、机运二队队长及其他相关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生产调度室。
联系地面
办公室主任:地测科部长(兼)
2.2指挥机构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
当发生矿井水害重大事故后,在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下立即设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部门领导或矿山救护大队负责人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总经理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全权指挥者。现场指挥部职责:
(1)根据矿井水害的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2)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组成调动;
(3)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4)指挥、调度应急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
(5)批准本预案的终止。
(6)指挥部日常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正常开展工作。
2.2.2总指挥职责
(1)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
(3)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2.2.3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2.2.4成员单位职责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成员职责:
总工程师:是总经理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定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各有关副总经理:根据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总经理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地测副总工程师:协助矿总工程师处理灾变,并根据总工程师命令,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其他副总工程师职责:协助矿总指挥处理灾变,并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的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及指令传达。
安全监察部部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应根据生产调度室井下考勤和入井人员领取矿灯自救器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报告生产调度室;处理事故中对没有持指定的副总经理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严禁入井。
机运二队队长:根据井下水灾出水量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开启井下各水仓泵房进行排水工作,负责事故处理时的停送电、排水及各种设备的安装工作。
通风防突部部长:按照总经理命令负责改善矿井通风状况,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