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有效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洪山区法院坚持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先行区试点工作,大胆创新探索简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事项,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联合洪山交通大队、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区税务局、区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办6家事权单位共同建立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
近日,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按照洪山区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流程,在银行窗口提供相关文书及材料,当天顺利办结解封扣划破产企业账户资金申请事项。该机制适用前,管理人在办理财产解封及处置工作时,需要对单个查封的财产根据不同的查封来源单位一一办理解封手续,手续繁琐耗时,机制适用后,管理人对单个查封的财产的解封处置工作,能做到一站式当天完成,有效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办理效率,推进了破产案件审理。
(图为管理人在窗口办理申请事项及办理业务申请材料)
此为洪山区法院在探索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重要改革项目的生动体现。标志着洪山区法院为有效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在简化破产财产解封及处置手续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在着力破解制约办理破产案件质量的破产财产“解封难”“移送难”“处置难”等难题上取得初步成效。
文字:王云飞
原标题:《洪山区法院创新优化机制破产管理人当天办理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