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血的症状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的8套房产在离婚时竟然要被分走一半
TUhjnbcbe - 2024/5/15 17:24:00

婚姻风险以致损失半壁江山

小丽从小在富裕的家庭中长大,父母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勤奋的同时头脑灵活,在限购前就早已在成都的核心地段攒下了8套房产。衣食无忧的同时,父母对小丽也是倾尽全力地栽培和教育,从小都上最好的私立学校,长大后到美国名校留学,悉心养育成才。小丽也成长为一名温婉大方,气质卓越的事业型女性,但凡事没有完美,由于在学业上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太多,即使到了适婚年龄,小丽也没有找到合意的如意郎君。后来,在小丽所在的外企新入职了一名员工小强,对小丽一见钟情,而后展开了疯狂的攻势,不到半年的时间,小丽就和小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相约走进婚姻的殿堂。这时,小丽的父母发现,小强来自西南某地区的偏远农村,家庭条件较差,如果结婚,小强家里不会给到任何经济上的支持不说,小强的父母还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未来还得靠小强赡养。而且,小强的学历普通,在这家外企里也只属于最基层的员工,能力并不出众的同时,未来升迁的可能性也很渺茫。父母明确表示不同意,但小丽有情饮水饱,认为只要两人感情好、决心齐,这些外在的困难都可以被克服。冷战了一段时间,父母拗不过小丽,勉强答应了这门婚事,为了小丽的生活品质得以维持,出了万的首付款在成都市的高新区买房,表示后续的贷款由小两口自己还款,名字就写两人的。小丽和小强很快就领证结婚,婚后一年,小丽剖宫产生下一名女孩,对其极尽爱护。但公婆似乎并不满意,在小丽面前提过几次生二胎的话,要求尽快生个儿子,以延续香火,不然就算家族无后。小强此时也不作声,任由父母对小丽的逼迫和催促。月子中的小丽对生二胎的事情表示明确拒绝,这让娘俩在家里很不受待见,即使孩子哭了,家里都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搭把手。无奈之中,小丽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小两口正式进入了分居的状态。一个月后,小丽父母一同外出开会,回来的路上下起了暴雨,车辆在高速路上打滑,失控坠入山崖,没有给小丽留下一句话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小丽忍者强烈的悲痛为父母操办完丧事,没多久,小强在父母在挑唆下,提出了离婚,并找好了律师,要求分割小丽父母的遗产——成都核心地段的8套房产。根据《民法典》的第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丽继承的8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小强提出离婚,是很有可能会被分割的。也就是说,小丽家半壁江山,这价值近千万的房产,都要“白白便宜”了认识2年不到的小强,这是小丽父母愿意看到的吗?

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小丽的父母都属于事业心很重的中年人,仍然在职场打拼事业,根本就没有时间和机会来安排自己的身后事,以致于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小丽处于极端被动的境地。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未雨绸缪始终是有远见、有眼光的人才能做到的。那我们如何才能更好地传承,避免小丽家的这种事情发生呢?

配合遗嘱传承

我们要合理地利用法律这一强有力的工具,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条的第四项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又根据《民法典》第条的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所以,年轻的小两口要结婚,父母又担心如果自己身故,子女又发生婚姻风险从而导致家产外落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公证处公证遗嘱,遗嘱中明确表明:自己百年以后,遗产为自己的子女所有,与其配偶无关。这样的话,即使出现突发的风险,也不至于落个措手不及,让父母打拼积攒多年的家产被分割的局面。

配合保单传承

就目前而言,《房产税》已经被讨论了很多年了,落实只是时间问题,未来税费的问题确实不好说。再加上房产属于投资商品,其价值会随着市场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同时,房子属于大宗商品,变现性不强,真要遇到事情急用钱,短期变现比较困难,大幅度降价又心有不甘。“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我们也不能全部持有房产,只有分散投资,才能降低未来资产投资风险的不确定性,保单的持有,也是一种投资的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年金保单传承这份保单以小丽的父母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小丽为被保险人。小丽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开始领取年金,在婚姻存续期间,这笔钱可以作为家庭的启动和生活资金,由小两口共同使用。小丽的年金险计划书以这份年金险的计划书为例,父母累计存入万元,从小丽31岁开始,每年可以领取3万元,这笔钱的用途不限,可以作为生活费用补贴,可以作为健康险的保费,也可以作为孩子的教育保障,当然,也可以作为全家人的旅行基金。如果离婚,每年领取的这3万元年金,以及在46岁时一次性得到的万元期满金,也是跟着小丽走的,不会被小强分走一分钱。这里,我们还需要考虑小丽父母身故的风险,可以把小丽设定为这份年金的第二投保人,在结婚之前交清,或者在婚前设立专属账户用于扣这份年金。这样,即使是父母身故,这份年金的现金价值也不会被算作是遗产,而小丽直接成为这份年金的投保人,因为在结婚前已经交清,或用婚前专属账户扣费,所以可以算作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讲解一个概念,孳息分为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法定孳息就是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如果是由小丽父母来交这份年金,或小丽为投保人且在其婚前就已经交清了这份年金,小丽每年领取的年金就属于法定孳息,永远跟着小丽走,即使离婚,小强也分不走一毛钱。即使未来小丽离婚,每年领取的年金可以让小丽补贴家用,期满金能让自己的衣食无忧,生活富足,还能给女儿提供一个非常轻松自足的生活环境,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第二种方式是:终身寿险保单传承终身寿险的保单规划的原理和年金险相似,只是小丽的领取时间和方式和年金险有所不同。小丽母亲的增额终身寿险的计划书我们设定小丽的父母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小丽为指定受益人,这样如果未来父母离世,根据《民法典》第条的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这份寿险的理赔金也只属于小丽一人,即使离婚,也不会被分割。假如小丽的母亲在65岁时去世,那么根据计划书,保险公司会把.28万一次性地打入小丽的银行卡账户,这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属于小丽的个人财产。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身故理赔金由保险公司打款到小丽的账户,需要小丽单独开一个银行账户,以避免与婚内资产混同。如果父母担心小丽得到这样大的一笔资金没办法管理,或者担心被骗,也可以把终身寿险的保单和信托结合起来,将财富交给信托公司来打理,小丽作为受益人定期领取,保障她富裕生活的同时,也不用担心遗产税和婚姻风险,以致于家庭财富外流。汤圆的很多客户都为孩子规划了终身寿的保单,虽然孩子还小,暂时还用不上这笔钱,但强制储蓄以及婚前规划带来的长远效用,是未来绝对能够看到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资金充裕将会给我们带来强大的内心和抗挫折能力,即使婚姻出现风险又怎么样,这一份份保单就是“渣人防火墙”,将会保护我们最爱的人一生。相关文章推荐:利率下行,我该怎样理财保值?一直有钱一直爽,我真的还想再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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