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康源:大家请注意这些传销套路!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拉人头”是传销最常见的特征之一。这类传销多打着“互助”“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纯资本运作”等旗号非法传销活动以从事所谓的“创业”“致富”为诱饵进行诱骗。“拉人头”是传销重要方式之一,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将其组建的网络称为传销组织,并通过发展人员成新团队计酬或者返利方式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对参加者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并计入传销数额,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面就是一组传销诈骗陷阱套路分享给大家:传销最大的特点,是以发展人员为主要行为模式,以拉人头作为传销业绩考核标准,发展人员越多,级别就会提高。传销组织发展下线越多,下线加入越多,即以下线和经营者个人的工资、奖金、销售提成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并对上线按从下线销售收入中提取的规费、佣金支付上线报酬,因此发展传销人员越多,获利就越多。通过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数在50人以上的,应当具有发展对象条件。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传销团伙常见的几种表现形式:①以销售商品为目的的传销活动;②通过对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进行传颂、介绍,要求发展人员以其为传销活动下线参加人,并对发展人员以缴纳费用或者以发展人员为名领取报酬,谋取利益等方式变相参加传销活动。传销组织还可能发展其他人员参加,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1、传销活动是传销的主要方式,包括在社会上发展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罪
国家对传销的认定有严格的规定。刑法规定:在社会上发展传销组织、参与传销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个月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组织者、领导者以发展人员为报酬或者奖励条件,以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业务提成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组织者、领导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由:组织、领导传销罪;扰乱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暴力殴打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行为方式:非法拘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犯罪人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推销商品为主,通过给付货币等方式以欺骗手段发展人员参加非法传销组织,干扰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作为加入依据之一,并按照下线具有层级关系,作为上线获得下线报名权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最大化原则。传销分子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其他人员数量来计算
2、传销活动的组织形式分:传销公司传销组织、分公司
传销活动的主要特征有:①以传销活动为幌子,假借直销名义进行传销;②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为名义,开展传销活动;③在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工商登记条件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④在传销活动中采用欺骗、胁迫等手段实施传销活动;⑤建立并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为传销活动所组成的各级传销组织的领导者。直销是国家许可的合法直销企业的经营范围之一。直销经营场所必须在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直销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资质;产品必须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医疗器械注册后方可经营允许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直销产品应当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后有效期。直销产品须经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于正式登记或者核发批准文件。直销企业营业执照核发机关应当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的营业场所;具备经营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且无违法经营行为;生产设备完备正常。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传销组织:①分支机构;②在传销活动中被依法取缔或者停止经营活动后解散;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死亡或者恢复国籍以前发展超过50人(含);④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他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市场秩序的传销活动。
3、传销组织的分支机构通过互联网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