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方案
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1月2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在车间内工作。年,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推出,极大激发了该企业的创新活力。新疆日报全媒体记者谢龙摄
4月28日,员工在新疆睿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手机生产线上工作。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帮助辖区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新疆日报全媒体记者谢龙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9月30日,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公平竞争、遵循市场规律、支持改革创新、加强法治保障的原则,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着力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更大贡献。
二、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全区推开“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制定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持续开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和“全程电子化”改革。支持各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
(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持续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