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粉丝向我咨询,看到网上有人分享,家里老人去世后,领到40个月养老金,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呢?是每家人都能领取吗?我觉得很多人对这一项待遇有误解,了解的非常片面,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说说退休人员去世后,有关于他们的养老金,家属领取的标准到底是多少:
第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对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参保比例基本都是要求按照16%和8%,这里只是缴费比例要统一,但对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补贴的待遇上却还没有完全实现和企退人员一致的标准。相对来说,事退人员的领取标准更高。
以海南省为例,首先是丧葬补助金标准,按照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年海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元,4倍就是元。这里注意,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标准是一样的。
其次是一次性抚恤金,这里就有了区别,第一是事业单位人员的区别,我们常常笼统的把政府单位退休人员,事业编等的退休人员都广义的称为事退人员,事实上,公务员是行政编制,他们所在的是政府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又分为能参照公务员管理法和非参照的人。
属于可以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事退人员,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退休费的40倍。
与丧葬补助金不同的是,这里的核算依据分为2个,另一个不同是,不再按照在岗职工工资,而是可支配收入,海南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月水平就是约元,虽然有20倍,但计算基础远低于平均工资,最后可以拿到元。而本人的月退休费,和我们平时听到的只有单一的基本养老金是不同的,这里包含了工资、津贴和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说,实际不是只有40个月的养老金,实际要比这个标准更多。
属于非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人,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退休费的20倍。从标准上相比参照公务员标准的,去掉了20倍的上年度可支配收入,领取标准也不是都能拿到40个月养老金,属于普通病故的只有20倍的退休费,相比以上参照公务员的事退人员,家属领取的补贴待遇就要减少一倍及以上。
第二,企业退休人员
年9月起人社部实施了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其中对企退人员,去世后,与事退人员相同的是,都有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这两笔待遇可以申领,首先,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与事退人员的区别在于,计算基础更低,因为相比工资,可支配收入指得是可用于最终消费和储蓄的总和,即扣除了税费、社保等的最终水平,自然低于工资。还是以海南为例,这里按照2倍计算,就是元。
其次,一次性抚恤金,计算依据和丧葬补助金一样,都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但没有40个月的养老金,而是按照阶梯式递延提高发放月份,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即缴费年限<5年,上年度城镇人员可支配收入的3倍;5年≤缴费年限<10年,是6倍;10年≤缴费年限≤15年,是9倍;缴费年限>15年,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是24倍,也就是超过30年缴费后,最高也只能领到24个月。
但是这里不是说退休人员去世后,每家符合条件的家属都能领到这么多,还要看退休人员在世时,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抚恤金要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所以,属于高龄老人去世后,家属可能就是保底拿到9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第三,领取居民养老金的农民
虽然职工和居民养老金,都是我国公共基本养老金,但是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不同,目前不是全国31省都建立丧葬补助制度,仅有少部分城市,并且,现在仅有丧葬补助金这一项待遇,没有一次性抚恤金。而丧葬补助金标准也比较低,有的是给出具体数额,比如潍坊市是~元、江西不低于元;有的是浮动发放,比如赣州市是按照退休人员死亡当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乘以10个月,现在居民养老金也在上涨,今年《分工的意见》中还在提及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首次提及了调整居民基础养老金,相信之后居民养老金调整频率将更高,那么,居民养老金持续上涨,丧葬补助金也能跟着提高。
并且,人社部“十四五”中第三章第二节也提及了要推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相信年后,全国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覆盖率将越来越大,对于农民家庭的保障将更高。
这里特别提醒下大家,家里有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要特别注意一件事,绝对不要隐瞒老人去世的消息,冒领养老金,一点被发现,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要求,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最终就是领到的全部要返还,还得自己拿存款翻倍赔付社保机构的损失。
除了罚款外,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为什么这里要提及《刑法》呢?因为根据全国人大对此条法律的解释中,属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就是说冒领养老金,在按照《社会保险法》接受处罚后,可能还要面临被判刑。背负刑事责任的人,属于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基本养老金会停发,并且不能参加服刑期间的养老金调整,服刑期满后,恢复发放,也是按照服刑前的标准发钱;档案里有了这一记录,年轻人找工作,考公考编是不用想了,大企业也会做背调,基本不能通过,甚至子女未来想当公务员,政审也无法通过,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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