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监督先行专项整治跟进
——乐亭县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使用的调查
□史小满钟雪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财产,也是村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近年来,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乐亭县在全县开展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探索形成了“巡察监督—专项整治—规范运行”的治理模式。
主要做法:
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增强敏感性,精准发现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从对村级党组织的巡察监督来看,十三届乐亭县委巡察中共发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管理不规范、土地账目底数不清、承包(租赁)费用收缴不及时等问题个。
——从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来看,近3年诱发群众上访的因素中,涉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问题件,占涉农信访总量的8.8%。
——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情况来看,近3年因涉及农村“三资”问题被查处的村干部、被问责的镇乡干部有74人,占农村案件总查处人数的22.2%。
针对上述问题,乐亭县启动了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各乡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各村对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机器设备、温室大棚和土地、林地、坑塘、滩涂等资产资源进行排查摸底,逐项核查各类合同(协议),梳理核对各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具体情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做到“一村一账”“一户一档”。通过摸排,全县共计发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使用中存在着底数不清、合同不规范、收缴不及时等三方面8类问题。在镇村摸排的基础上,组建3个县委专项巡察组,利用两个月时间,通过“查阅台账+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的方式,直插基层、入户巡访,突出“短、平、快”,深入一线开展“点穴式”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全面掌握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总体情况,精准发现监管缺失、合同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欠缴费用问题较为突出,涉及全县个村,共计欠缴.65万元。
深入分析问题背后原因,为解决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究其原因,首先是政治站位不高,部分乡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上升到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乡村振兴、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来认识,部分村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糊涂账”更是任由发展、得过且过;其次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国家关于农村“三资”管理有一系列制度规范,但是在实操过程中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管理制度虚化弱化、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的监督指导存在差距。对此,专项巡察组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培训指导、完善管理体系、强化监督管理、集中清缴整治等四条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高位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大刀阔斧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今年年初,乐亭县在全县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定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纪委书记和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咨询组、专项执行组、督查问责组、宣传舆论组、信访维稳组、成果运用组等7个工作组,组长单位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通过镇村自行清理、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整章建制、巩固成果运用4个阶段工作,理出了一本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明白账”。
县委巡察办任组长单位的综合协调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采取集中调度、每日通报、分组督导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各镇乡(街道)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正视存在问题,聚焦关键环节,敢于攻坚克难,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本辖区内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任组长单位的政策咨询组和县法院任组长单位的专项执行组,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政策指导、审核把关、法律保障等作用,特别是县法院以“法庭进村”助执行的创新举措,强力推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成效:
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
乐亭县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力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收回了多年来应收未收的款项,弥合了制度机制的漏洞,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保障了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的规范运行筑牢了“防火墙”,拧紧了“安全阀”,基层干部群众拍手称快。
农村集体经济更具发展活力。通过对农村未被盘活的“沉睡资本”、个人私占的“流失资本”、低价发包的“贬值资本”进行大梳理、大起底、大规范,护好农村集体“钱袋子”,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撬动农村经济发展,激发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截至今年4月底,全县14个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共清缴近万元,其余欠缴部分正在通过司法手段予以清缴。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备。乐亭县修订完善了《乐亭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各镇乡(街道)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机制,形成了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目前,全县已完善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47项。同时,规范合同余份,整改了一批在合同约定、订立、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三资”管理实用更加阳光。全县所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有序录入县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管理和运作在阳光下进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实现了“统一平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的全流程、标准化综合管理,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农村“三资”管理模式。
农村社会秩序更加和谐稳定。通过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农民公平公正地共享村集体收益,有效减少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村“两委”班子的底气更足、号召力更强,村民怨气消散、心气更高,农村干事创业热情得到释放,信访量持续走低。今年以来,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量同比下降近50%,受处理农村党员干部同比下降38.9%,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心齐气顺的基层治理局面。
工作启示:
态度+力度+制度=长效
态度是先决条件。面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使用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种种问题,是默认、绕开还是下决心加以解决?这是一个态度问题,也是一个立场问题。“一切为了群众”,是乐亭县委面对这个问题时的答案,也是县委最鲜明的态度。正因如此,才能够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
力度是关键因素。有了态度,如果工作力度跟不上,决策执行不到位、不彻底,或者执行过程中犹豫不决、左右摇摆,也会造成工作虎头蛇尾,面对多年积累形成的问题,尤其如此。啃硬骨头必须用尖牙齿。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中,乐亭县用专项巡察“开道”、纪委监督“护航”、法院执行“亮剑”,让持观望、等待甚至抗拒态度的人“没有市场”,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始终高压推进、力度不减,解决了过去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难题。
制度是根本保障。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要想巩固整治成果,形成可持续的良性运行,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乐亭县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专项整治之初,就注重制度建设,成立了县供销联社任组长单位的成果运用组,负责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信息录入和县、乡、村三级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同时,由县农业农村局任组长单位的政策咨询组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使用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趟出了路子。
原标题:《巡察监督先行专项整治跟进——乐亭县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使用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