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招商证券谢亚轩
财政核算体系简介
财政核算体系的定义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ASystemofGovernmentFinanceStatistics,GFS)是从经济角度反映一个政府治理国家、管理经济活动运行情况的多功能体系。年6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了《政府财政统计手册:草稿》,年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新,目前最新的版本是GFS。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不同,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是以政府为主体进行核算,对本期的支付进行核算而不管这一支付是否反映的是本期发生的经济活动。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的框架主要涉及四张表:资产负债表、政府运营表、现金来源和使用表、其他经济流量表,四张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通过此关系将流量和存量联系起来。
我国财政核算体系内涵
(1)分税制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是国家通过规定各级政权管理财政收支的权限和各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据以处理国家各级政权之间、国家与企事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管理制度。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确立了分税制财政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中央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需支出,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地方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第二、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属于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属于中央收入;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由中央与地方分享;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为地方收入。
第三、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和地方收支划分后,为解决财力分布纵向和横向不均衡问题,中央对地方实施转移支付。转移支付分为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组成,用于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目的是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
“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以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目标,或对中央委托地方事务、中央地方共同事务按其相应资金进行补偿,地方政府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四、税收返还和地方上解。税收返还是为保障地方既得利益、顺利推进相关改革设立的,包括增值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三项。地方上解主要是指地方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中央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年分税制改革时保留的地方原体制上解收入和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年,为简化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关系,中央财政将地方上解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作对冲处理,相应取消地方上解中央收入科目。
(2)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指根据国家各级政权的职责范围划分各级预算收支范围和管理权限,并规定收支划分的方法。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体制的核心。预算管理上,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草案,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地方各级预算收支统称为地方财政收支。
在预算编制上,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复式预算制,将年度内的全部预算收支按照经济性质划分,分别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预算管理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3)我国财政统计核算体系
我国财政核算工作由财政部负责统计,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本级地方政府财政报表。统计范围是职能政府,包括行政单位、部分事业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
我国财政核算体系的特点是两个基础一个核心:
财政统计以财政预算和决算为基础。中国财政统计以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级财政部门对本级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会计凭证,根据凭证登记入账,在年末或月末编制财政收支表,于年末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和下一年财政预算报告。
财政统计的核心是财政资金的流动,其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财政数据的外部体现是财政收支报表,对财政资金来源和使用流量进行统计,由于采用的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进行统计的主要是现金交易事项。
我国政府财政核算体系框架:以四张财政收支预决算表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