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经济学思考:西方经济学界关于工业“国有化”的一些观点。英国式的国有化并未受到大多数社会主义者或反社会主义者思想上的重视。他们可能一致认为,对国有化所抱的种种希望已经落空。保守派认为,这应归于国有化内在的缺陷,而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私营企业有内在的优越性。
撒切尔夫人的政府试图通过禁止必要的投资并下令国有化工业部门卖掉较成功的企业,来说明事实确实如此。诚然,社会主义者是不能同意的。然而在西方国家中经常看到的各种国有化,又不能使他们感到满意。让我们研究一个有关的问题。
最初的想法是,国有化要实现三个目的:一是剥夺大资本家的财产;二是把利润从私人手中转入国库;三是国有化部门应为公益服务,而不是为私人谋利。可能是有人注意到了后两个目的可能互相矛盾,即没有利润可以拨入国库,因而有些人(不是所有的人)就在上述三个目的之外,又增加了某种工人管理,即管理人员有向工人汇报的义务。
从资本家不再控制的意义上说,他们的财产确实是被剥夺了,但是人们通常认为,如果只是为了上述理由,就有必要对他们加以补偿。(许多机构投资者以普通公民所提供的保险费和养老金缴款来进行经营。)因此,利息支付就成了主要的财政负担,财富的分配并未受到重大影响。如果实行的政策是要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防止价格上涨,那么就可能像智利必然发生的那样造成损失。
因此,不仅不能有利于财政部,而且还有这些行业成为财政负担的危险。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还有工人不顾财政状况如何而要求增加工资的危险,因为他们认为政府有取之不尽的金钱,还有钞票印刷机。不仅智利发生过这种情况,而且在英国工党政府和保守党政府期间也如是。许多钢铁工人和矿工以及工会不仅对“他们的”公营公司的财务赤字无动于衷,而且对下列的事实也漠不关心,即如果成本上升,他们又要求禁止进口,那么英国的其他工业就会坐视它们的成本上升,并且由于消费品价格的提高而减弱了竞争力。如果他们认识到这一点,那就向国库要求补贴。
但是还有些同样重要的其他问题需要考虑,国营工业进行经营应该根据什么效率准则?由谁决定这些准则?管理部门和国家政治机构的关系应该是什么?关于这个题目,我有过不少论述,但其中某些内容从“过渡的”政府的任务来说,是“属于”本文范围的。
-年,工党政府将一些工业收归国有时,政府成员几乎不知管理工业业务的标准是什么。负责煤炭的部长欣韦尔(Shinwell)承认他是从空无一物的办公桌开始工作的。工业应该为公众服务,应该把社会需要考虑的事放在一切目标之首位,还应该能够支付一切费用和“有效地”经营。但是这些高尚的目的是不明确的。显然,无效是指其他地方需要的资源被不必要地浪费了,但是效率是指什么呢?
一部分答案取决于是否存在着竞争,也取决于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性质。让我来举例说明,属于法国所有的雷诺汽车公司是在法国和出口市场这样的竞争环境中进行经营的,它没有理由不按照正常的商业准则进行经营,即根据正常的限制(如劳动力可以接受的条件,应遵守的环境保护条例)进行经营。最重要的一点是竞争(即消费者有选择各种供应来源的权利)一般应保证努力满足消费者。(如果破产,就会要求补贴和保护,但这是一种自然反应,即使该企业是私有的,也会如此:资本家和工人共同捧着讨饭碗。这种反应并不总是错误的。)
一个完全不同的例子是供水。长期的正确的传统做法是,当局认为向住户正常供水是自己的责任,而且比损益核算还重要。没有人会说:“向新郊区供应自来水不合算,所以不应供水。”水当然是同质的商品,即H2O,人人都要使用。消费者的选择只限于加氟一类的问题。消费者的要求很明确:从龙头流出来的应是净水。惯例是以征收地方税来支付成本。在完全达到上述目标的条件下,应该把成本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尽管供水是垄断的,但是供水部门的标准很少引起经济和政治方面的争论。
这个例子并不能说明各种各样的国有化产业,不论它们是生产商品还是提供服务。我们来研究一下原因。
在大多数经济中,商品和服务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提供,质量也大不相同,消费者的要求也因人而异。有关的国有化产业垄断力量的大小也不同。当然,全面垄断是罕见的。通常有各种代替物,有些是相似的,有些不太相似,有些来自私营企业,有些来自其他国有化企业。但是经常要遇到一些垄断力量,而且国有化经济的部分越大,垄断力量也就越大。
我们必须看到效率、商业经营、公益一类的词的意义不明确。60年代时,工党政府和保守派政府往往把这三个目标看成一个,即效率等于商业准则等于公益,因为“有效的”使用资源是符合全体利益的。照此提意见(即根据三个目标的总指导)的人才能被选为经济顾问。管理部门的行为,除了以指标利润率代替利润最大化以外,应该与教科文中所说的私人企业的行为相同,投资必须获得“最低预期”收益率,即根据私人投资的获利能力并适当扣除通货膨胀率而推算出的收益率。
在英国的经验中,在这方面并未做到完全一致。因此有些价格和收费不受控制;有些则必须经政府批准。而政府的批准也是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标准:有时是审慎地把价格上涨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撒切尔夫人却下令(如对煤气部门)收取比管理部门所认为的必要价格还要高的价格。
政府部门和特定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也存在着极大的不协调和混乱现象。后者认为,如果要根据财务商业准则来评价它们,那么就必须允许它们自己做出决定,这种意见是可以理解的。命令它们赔钱来提供某种商品和服务,却又因其利润下降面加以谴责,这是不合理的。
如果政府部门根据自己的判断认为某行业达不到指标资本收益率,而不进行必要的投资,那公很据该行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如准时快车)来评价,也是不合理的。在国家经济发展组织的一份文件中充分讨论过类似的问题,彼此的职责和权限问题证明是极其复杂的。最后提出的建议因有关行业的管理部门的反对而未能实行。我不打算谈详细情况,我谈这个问题只是使大家注意所遇到的困难。
我认为更重要的是上述准则的含义不明确。传统的垄断理论之缺点是只注意两个变量,即数量和价格,而忽略其他许多问题,如质量、准时按期、货物出售后的服务可靠性,现仅举这几项。其中许多可以归入“信誉”一词之内。在竞争的环境中,如果人们必须在商店排队一小时,如果出租电视机商行对人们的修理电视机要求置之不理,如果刮脸刀片不锋利,如果肉片咬不动,那么人们(顾客)就可能另找其他商店。
制造商和商人认识到这一点,认识到丧失信誉是商业损失,这对他就形成一种满足顾客要求的物质诱因。经济学教科文很少谈到过信誉(萨缪尔逊[Samuelson]只简单地谈到这是一种可出售的资产而已,其他人则根本未谈及),而且任何教科文都几乎没有一个“质量”索引项目。其原因不难发现,传统的微观经济学总是把各产品当作是相似的,而且每项交易也是孤立的;更准确地说,它们都与市场有关,但相互无关。一个公司的某一作为或不作为对该公司的其他作为的获得能力有影响这一事实,是凌乱、粗糙,也不能用数量表示的,因此最好是弃之不顾。
然而这一事实对我们是非常重要的。假如顾客不能另找其他商店,或者唯一可用的代替物不适用而且昂贵,那么信誉就没有特殊的优势。我们想想苏联式制度的一些最明显的缺点:可能以牺牲顾客利益来完成各种计划(不论这些计划是以利润率和数量还是以营业额来表示)。
结语
信誉要花钱和力量才能取得和保持住,在垄断的情况下,这对该企业就不再有利,不论它是国营还是私营的。让我们举几个例子:顾客在商店排队,提高了商店店员的“生产率”,降低了单位销售成本,增加了利润。过分拥挤的公共交通工具也一样。如果派修理工上门修电视机,对该商店来说不太方便而且成本也高,让顾客等候就比较“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