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1使各类物料之供应达到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大量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管理单位:
3.1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内容:
4.仓库管理职责:
4.1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仓管原则
5.1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6.4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7.5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物料管制
8.1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提供正确的库存信息。
8.2对于常用物料必须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8.3A、B、C分类管理
8.3.1ABC库存分类法。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可以由PMC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8.3.3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8.3.4ABC盘点容差值﹕A类﹕0.1%﹔B类﹕0.4%﹔C类﹕1%。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8.4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8.4.1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8.4.2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8.4.3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出处理。
8.4.3.1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8.4.3.2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8.4.4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积极追踪处理。
8.4.5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8.4.6呆滞料废料须隔离存放,呆滞料废料处理如下:
a.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b.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c.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可以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d.售予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从事呆、废料的收集、分类及加工的专业性中间商,当物料为不能使用的废品,且数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这些中间商被利用作为处理废品的途径。
8.4.7价格协议
8.4.7.1浮动价格协议:呆、废品的价格是随呆、废品处理时市场行情而定,销售条款所涵盖的期限由一个月到一年不等;
8.4.7.2固定价格协议:买、卖双方谈妥的确定价格,中间商定期提货;
8.4.7.3临时议价等。
8.4.8程序
8.4.8.1正常情况下,各单位每月定期填报“呆、废料处理清单”,向相应的负责部门申报,将物料清楚地分类、标示;
8.4.8.2负责部门填写“呆、废料处理申请单”申报处理,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并指定负责人及检查人。
9.仓储规划与物料卡管理
9.1仓管应规划及悬挂储位标示图与各类警示牌如严禁烟火等。
9.2仓管员应根据材料之特性、体积、数量、时间、包装方式、搬运工具及路线等,规划适当之储存空间储位。
9.3物料储存以一位一料一卡为原则,如储位不足时,可将下述各项合并存放于同一储位:
a.存取频率低者
b.数量极少者
c.容易分辩者
成品仓储以客户别为原则(同一客户成品存放在相同区域)
9.4各项物料需确实存放于规定之储位,如储位不足存放时,仓管员应规划暂时存放区,待储位充足时,随时整理至指定储位。
9.5物料卡设置
9.5.1每种物料都必须设置其相应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详细说明物料之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客户和储位。
9.5.2所有物料卡之表头(含料号、品名、规格)数据。
9.6物料卡摆放
9.6.1有序﹕物料卡按料号的大小顺序排列。
9.6.2就近﹕仓库各区根据物料的存放位置,将物料卡摆放在离物料最近处。
9.6.3异动:每日将有异动的物料卡单独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于每日核对异动状况。
9.7物料卡记帐、存盘
9.7.1物料进出库区动作一经发生必须在10分钟内登记好物料卡后,每日下班前将相关单据录入计算机帐。
9.7.2登记物料卡时,需注明进出库动作的日期、进库或出库数量,及时结出余数,并注明原始凭证号码。发现料卡差异时,应即查明不符原因并提出处理对策获核准后方可下班。
9.7.3登记物料卡时,不能越行填写,字迹需清楚、端正且不得涂改、不得用红笔填写。若意外填错,涂改须经权责主管签章核准。
9.7.4物料卡用完之后,必须按库区、年份、流水号顺序进行存盘。物料卡的存盘年限为一年,过期物料卡由财务部门作废销毁。
10.循环盘点
10.1物料管理员每日必须对发料异动后的余数作计算机帐、实物帐(物料卡)、手工帐盘点与核对,确保异动及时入帐,料帐准确,盘点无误时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10.2财务部门每月组织全公司仓管单位进行一次循环盘点(抽盘),仓管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同时对盘点差异部分要找出原因,进行盘盈盘亏处理。
10.3盘盈、盘亏之处理
10.3.1盘盈、盘亏数额,各仓库管理员必须填报原因,层呈后送(副)总经理核准,凭单异动物料卡和计算机帐目。
10.3.2盘点结果查核﹕盘点表录入后须当天送财务部门,对于盘亏额在容差范围之外或金额数量绝对值较大的,仓管单位须附上原因说明呈报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责任。
11.定期盘点
11.1公司依财务作业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应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财产盘点。
11.2定期盘点由财务部门组织,分为初盘、复盘及抽盘三个阶段,其中初盘、复盘由各物料(含现场使用物料、在制品、成品)管理部门内部进行,抽盘由行政科、财务部门等抽盘人员进行(同时配合外部会计师验盘)。
11.3定期盘点具体方案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实施前二周做出并下达,信息部门提供计算机协助。
12.接收、发放及退料作业(进出库管制)
12.1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业
12.1.1接供货商来料,仓管员依“物料需求表”“订购单”或“外发加工合同”和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实物核对无误后,清点数量,并在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暂收依据。将物料置放于待检区,填写“检查通知单”,通知检验人员做进料接收检验。
12.1.2进料接收检验按《进料检验程序》进行。(详见附件)
12.1.3来料检验完成后
1)检验人员依检验结果填写“物料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门存底一份,其余三份(分别为仓管联、采购联、PMC联)送往仓管办理入库实收作业。
2)仓管对允收物料或选别及特采物料办理入库。
a.依实际入库物料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填具实际入库数量,仓管员在“进货单”(一式四份)上签章确认,一份仓管存根,其余三份送采购审核,采购留底一份,其余分发一份给供货商作为接收的依据,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付款审核凭据,仓管员将接收物料按物料类别放置指定位置。
b.依“进货单”填具“物料卡”及登帐。
c.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物料,于“物料卡”上标识,留意存放日期。
d.按供货商、进料日期,对物料给予进料批号的编号,并在“物料卡”上标识,以作为追溯线索。
e.对选别及特采物料应予标识,并在“物料卡”上登录备注。
3)仓管对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进料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并反馈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12.2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发放作业。
12.2.1仓管员依据生管发放的“领料单”以及“外发物料明细表”备料,备料时要复查物料是否齐备有异常时立即向PMC反馈。对领用部门的计划生产用量依“领料单”、“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物料,不得多发,填写实发数量并签章。零星物料凭经领用单位权限主管核准的“领料单”申请领料。
12.2.2仓管依据总经理签章核准的“超耗申请单”及“超耗领料通知单”上的请补码量发放申补物料。
12.2.3仓管对原辅料、零配件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12.2.4仓管依据“外发加工合同”和“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委外加工品,由领料者点数验收,发放者、领料者签章确认。
12.2.5仓管发放作业时:
A.依据“外发物料明细表”、“超耗申请单”,填具“物料卡”,并登帐。
B.对进料批号、制令单号及选别及特采的物料,必要时应在“外发物料明细表”上标示另加备注。
12.2.6对多余物料或使用中发现的不良物料,依据有车间主管签章确认、不良退料应有品管部门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料(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不良物料,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理;
B.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单”登帐。
12.3物料、成品接收作业
12.3.1仓管依据有成品检验人员签章确认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后,填写实际入库数,仓管员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上签章确认。
B.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登帐。
12.3.2仓管对必需退库的成品,依据有总经理核准签单章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库。
A.先予以标识、隔离,通知成品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品质状态,体现于“退料单”。
B.合格成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库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退料单”登帐。
D.不合格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货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配合成品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置。
12.4物料、成品出库作业
12.4.1仓管依据生管开具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签章确认的“出货通知单”办理出库。
A.依业务部开具的“销售出库单”(送货单)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出货者、仓管员在“销售出库单”(送货单)上签章确认。
B.依“销售出库单”(送货单)登帐。
12.4.2仓管必须隔日向PMC、采购、财务呈报库存情况,以“库存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