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并于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参与该法立法工作的同志共同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释义与适用》一书,并邀请有关领导同志撰写了导读文章。现将导读文章刊载如下,供学习参考。
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
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年4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源头治理,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打击治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立法工作,公安部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并组建专班全面梳理反诈工作,提出质量高、针对性强的立法建议。经一年多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三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法于年9月通过,自12月1日起实施。本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标志性成果,是中国特色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具体实践。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本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打击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深刻认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的重大意义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当前的主要犯罪形态,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重要挑战,成为复杂的社会治理难题。近年来,我们在取得成效、积累经验的同时,发现一些重点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成为严重制约打击治理工作的瓶颈,亟需一部专门法律完善顶层设计,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打击治理。本法坚持问题导向,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实践进行了系统总结,充分吸收了“四专两合力”(专题研究、专门队伍、专案攻坚、专业技术,抓好内部合力、促成外部合力)有关内容,有效解决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对于打击治理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一)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难题,聚焦电信、金融、互联网三大行业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立足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回应了群众期待,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和坚强的法律保障。(二)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犯罪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案件依然高发多发,有的群众被骗倾家荡产,有的企业被骗停工破产,此类犯罪仍是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犯罪。本法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筑起诈骗的“防火墙”,捂紧群众的钱袋子,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近年来,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但行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企业重经济效益,轻安全风险,忽视社会责任,放任经营开发的技术、产品被不法分子利用,形成了黑灰产业,助长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发展蔓延,亟需进一步建立完善各方面责任制度,形成协同打击治理合力。(四)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但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分散,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四专两合力”等被实践证明是科学、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文件需要上升为法律规定;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治理和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法的制定出台切实解决了各方面对于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迫切需求。二、准确把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原则和特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五十条,主要包括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条文虽然不多,但坚持急用先行,针对性、适用性、有效性强,是一部“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立法。(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注重源头治理,致力于建设预防性法律制度。本法是一部预防法、管理法,注重源头治理、前端预防。本法从行业源头入手,紧盯涉诈风险环节,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对企业反诈内控机制、新业务涉诈风险评估、“实名制”、开卡数量限制、异常账户账号重新实名核验、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涉诈账户账号处置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涉诈风险全流程、全环节预防管控机制,强化监管部门主体责任,压实企业责任,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进一步深化了行业源头治理。(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注重综合治理,致力于构建全社会反诈格局。本法立足构建国务院统筹、地方政府主责、公安机关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有关企业审慎经营的治理体系,厘清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反诈防诈职责,完善了相关行业基础管理制度,健全了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对电信网络诈骗监测、识别、阻断、反制的制度体系,为培育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理念,形成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良好局面奠定了法律基础。(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注重依法惩处,致力于构建责任追究体系。本法健全完善了由法律、司法解释、法律指导意见等共同组成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律体系,构建了信用惩戒、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相衔接的追责体系,填补了法律空白,加大了惩处力度。在本法授权下,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对未履行反诈法定义务的行业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可以对有关涉诈人员采取惩戒措施,记入信用记录,对前科人员和重大嫌疑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对电诈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人民检察院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注重追赃挽损,致力于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追赃挽损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群众的核心关切,也是立法过程中最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