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婚姻律师:
婚姻律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1、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处理的。
2、那么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说,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婚内所得;另一类是在婚后所取得的。对于婚内所得的财产而言,一般是按照第17条的规定来进行分割的。
3、而对于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而言,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了。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车辆等物品属于个人所有;另一种则是婚后购买的房屋、汽车以及其他的家庭用品等属于共同所有。
4、如果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和车辆等物品的话,那么可以由一方予以补偿给对方;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家庭用品的话则可以平均分配给双方当事人即可。
5、如果是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和车辆等等物品的话则不能由对方给予补偿或者平均分配给双方当事人了哦!
6、另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可知: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只能就自己的合法收入进行处理哦!
7、最后还要提醒大家的是:第90条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工龄、教龄连续计算...
8、也就是说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考虑到双方的工龄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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