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益”属于资产类科目,属于财产清查过渡性科目。企业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是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清查的财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等。
“待处理财产损益”可设置二级科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将清查的财产损益区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待处理财产损益”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财产清查盘盈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根据清查的财产类型,选择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根据清查的财产类型,选二级科目)
经过企业内部审批处理盘盈后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贷: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
财产清查盘亏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累计折旧(如果盘亏的是固定资产,应结转对应的“累计折旧”)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根据清查的财产类型,选择科目)
经过企业内部审批处理盘亏后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更多会计处理,可阅读以下这本《会计学原理》:
说明:因管理产生的盘亏、经营损失、管理定额损耗等计入管理费用,因自然灾害等产生的盘亏计入营业外支出,个人造成盘亏且应收取个人赔偿的计入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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