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清华实习生周傲珺通讯员夏天
小编将通过这篇文章,带大家全方位了解城乡居民医保。
内容分为本地和外地看门诊两部分,看完记得转发收藏哦~
一、本地看门诊
1.门统待遇
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可选择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并持本人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自备案之日起享受对应年度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50%,最高限额元。
2.门诊免费药待遇
参保人可以在签约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领取5种免费基本药物。分别是治疗高血压的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治疗糖尿病的二甲双胍片、治疗冠心病的硝酸异山梨酯片。一年内,免费药金额累计不超过80元,超过部分按照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报销。
3.门慢待遇
申办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需要准备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化验报告等原始材料。在校学生及在园儿童由本人或监护人将上述材料报学校或托幼机构,其他参保人将上述材料报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居民医保可申请的门慢病种共有22种:
恶性肿瘤的治疗、肾功能衰竭(尿*症期)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血友病、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只适用成年居民)、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BH4)缺乏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强直性脊柱炎、结核病、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有心、脑、肾、眼、酮症并发症之一)、冠心病或脑梗塞安装血管支架的抗凝治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慢性病*性肝炎、肝硬化。
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4.意外伤害待遇
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元以上的,按80%的比例报销,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0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
5.“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待遇
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可凭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选择一家我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两病”门诊用药定点并办理备案手续,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60%。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的最高限额分别累计不超过元(使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额外增加元)。
6.儿童康复待遇
患有白内障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残疾的0-6周岁(含6周岁)参保儿童,以及患有听力语言残疾、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肢残、低视力的0-17周岁(含17周岁)参保儿童,经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符合康复治疗条件的,在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项目和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参照门诊慢特病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门诊康复和医疗费用每人每个病种不超过3万元。
二、外地看门诊
济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到外地就医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享受与济南市本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在备案地之外异地就医的,普通门诊享受同济南本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门诊慢特病按照就医病种在济南市本地省(部)三级医疗机构门慢就医的报销标准。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异地就医的,享受与济南市本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门诊慢特病按照就医病种在济南市本地省(部)三级医疗机构门慢就医的报销标准。
就医费用直接联网报销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参保地*策执行,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