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年5月24日在本院受理。年7月11日,安徽明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组织召开了安徽明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管理人向参会人员汇报了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组织债权人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均通过。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安徽明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向迎江法院提交《提请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迎江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团队立即审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内容,并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年7月11日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金额为.44元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迎江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团队表示,将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审理破产案件,在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和职工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提高破产审判效率。
原标题:《迎江法院快速审查并裁定认可一起破产案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