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年)》(下称《妇女发展规划》)和《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年)》(下称《儿童发展规划》)已经市*府颁布实施。两个新规划立足实际谋划了未来十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对此,市*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围绕两个新规划在教育、家庭、健康、法律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解读。
强调男女两性教育平等确保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两个新规划设置了“妇女与教育”“儿童与教育”两个领域,提出了8个重要量化指标,部署了4项重点工程和14项策略措施。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策研究所所长邓建中介绍,《妇女发展规划》将“加强妇女思想*治教育”作为教育领域的首要任务,要求要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儿童发展规划》强调要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推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融合发展,形成各方协同的育人合力。
“新规划更加强调男女两性的教育平等。”邓建中说,《妇女发展规划》将性别平等理念贯穿到教育领域的7大任务之中,旨在保障妇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推动女性整体综合素养持续提高;要求在教育法规*策的制定、修订、执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并将性别平等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彰显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穿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此外,还要求加强招生中涉及性别歧视问题的监管、鼓励女性报考理工类和高科技类学科专业、落实放宽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的*策、落实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退休*策。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本质属性,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已达到95.5%,新的历史起点,义务教育迈出了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步伐。
邓建中称,在《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教育”领域,着重就“优质均衡发展”进行了部署。首要任务是从制度层面保证“均衡”,要求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其次,根据全市“一区两群”总体部署,强调要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另一方面,要求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标准班额推进计划,逐步消除大校额、大班额,这是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规划也更加重视热点问题的积极回应。针对学前教育普惠率问题,《儿童发展规划》提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针对普遍存在的教育焦虑,该规划要求大力推进教育理念和制度创新,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儿童成长规律,发挥每个儿童的优势和潜能;深入贯彻“双减”*策,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减轻儿童过重的课业负担。针对残疾儿童教育,该规划指出要普及残疾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逐步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免费特殊教育。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教育,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策,确保应助尽助。
回应家庭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促进男女共担家庭责任
为推动家庭建设和促进儿童安全健康成长,对标对表国家纲要,两个新规划新增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
重庆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钟敏谈到,《妇女发展规划》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风”作为“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首要任务,强调弘扬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爱国爱家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要求深入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动员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积极参与“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年轻女性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把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之中。
《儿童发展规划》将“发挥家庭教育立德树人作用”作为“儿童与家庭”领域首要任务,要求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爱*、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情怀,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将“培育和营造良好家风”作为重要任务,要求发挥父母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引领儿童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重庆市有万户家庭。家庭规模、家庭结构呈现出新的特点,家庭领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支持家庭的公共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供给不足,家长育儿缺知识、少方法、多焦虑等。
钟敏说,两个新规划对群众和家庭关心的这些热难点问题都作出了积极回应。比如,部署了推动家庭公共服务策略,提出加快推动家*服务业建设,扩大育婴、家庭照护服务供给,发展托幼托管服务等;谋划了“家庭生育养育支持项目”,提出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策,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加强住房等支持*策等;完善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策略,提出实施“家庭教育促进项目”,开展“家庭教育进万家”,推动优质家庭教育资源、产品和服务惠及更广泛人群。
两个新规划也注重体现家庭责任的性别平等。《妇女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促进构建新时代婚姻家庭关系”和“促进形成男女共担家庭责任的风尚”。
钟敏认为,一方面,注重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性别平等,如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培育健康文明的新型婚育文化,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家事纠纷中女性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注重共建共享家庭责任中的性别平等,如倡导夫妻共同承担照料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鼓励用人单位探索实施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度,支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明确夫妻双方都有育儿假。
“这些举措,旨在进一步改善家庭成员的性别平等和婚姻和谐,本质上是保障夫妻之间共建共享的权利义务,更深层次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平等’理念的具体化,也是广大妇女所期盼的新时期美好家庭的基本内核。”钟敏说道。
兜住母婴生命安全底线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两个新规划把促进妇女儿童在健康领域的发展继续摆在规划的首要位置。”市妇幼保健院群体保健办公室主任周晓*介绍,《妇女发展规划》围绕“妇女与健康”提出了10项重点量化目标、6项重点任务、2项重点项目,《儿童发展规划》围绕“儿童与健康”提出了16项重点量化目标、7项重点任务、3项重点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科学谋划了彰显针对性、系统性、创新性、时代性的重庆战略。
在保障母婴安全方面,两个新规划科学评估未来十年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趋势,提出到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四个核心指标分别小于8/10万、1.5‰、2.5‰、4.5‰,这些目标要求均高于国家纲要标准。
为此,两个新规划部署对应策略举措,要求“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建设,畅通救治绿色通道”等,从制度保障到网络建设,从专案管理到个案报告,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将保证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目标值的实现,兜住母婴生命安全底线。
出生人口质量是决定人口素质自然属性的基础。周晓*说,《儿童发展规划》将“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单独部署,提出系列重磅举措,如“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各区县至少建设一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筑牢了多重出生缺陷防护墙。
《妇女发展规划》从女性自身角度,对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也作出同步部署。继续将“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作为重点量化指标,提出“宣传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促进优生优育”等要求;另外,要求“继续推进孕产妇及婴儿艾滋病、梅*和乙肝免费检测及干预服务全覆盖”,将进一步减少艾滋病、梅*、乙肝对儿童健康的影响。
为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周晓*说,《妇女发展规划》提出要“健全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强化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并要求“建设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平台”,这将推动实现妇幼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
《儿童发展规划》则将“儿童医疗保健机构提质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提出“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儿科、儿童保健科建设,各区县至少有2医院设置儿科病房”,同时还部署了“儿童医务人员提升项目”,提出要“启动儿科医生培养计划,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等,提升基层儿科和儿童保健服务能力与水平。
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全方位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市公安局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匡后鹏介绍,两个新规划设置了“妇女与法律”“儿童与法律保护”两大领域,提出了7项主要指标,部署了2个重点工程、5项重点项目和13条重点任务。
从维权体系看,两个新规划注重从宏观法律保护和微观制度建设着手,提出了系列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策和制度机制。
在宏观层面,注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探索制定儿童安全、福利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从源头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更上新台阶。
在微观层面,注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法律法规执行实效,例如反对家庭暴力提出了“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反拐工作中提出了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在完善落实儿童监护制度方面提出了“督促监督令”;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完善多部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联动工作机制等。
从维权策略看,匡后鹏谈到,两个新规划注重一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手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妇女发展规划》提出要保障妇女依法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继承权、子女平等继承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保障妇女在离婚时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
《儿童发展规划》提出要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儿童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依法保护儿童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设立儿童特殊司法保护项目,依法保障涉案儿童的隐私权、名誉权、知情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
从维权重点看,两个新规划注重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特殊对象特殊保护。匡后鹏解释道,从一般保护看,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基础上,《妇女发展规划》提出了完善法规*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法规、规章、*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儿童发展规划》提出要预防和遏制儿童暴力伤害和校园欺凌,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特殊保护看,《妇女发展规划》对妇女遭受家暴、拐卖、性骚扰等问题提出了不同的工作措施,例如,为遭受家庭暴力妇女要提供紧急庇护;为被拐卖妇女及时救助安置和帮助回归社会;为遭受性骚扰或性犯罪的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和干预,并注重保护隐私,确保受害妇女免遭二次伤害。
在“妇女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项目”中提出了“重点保障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群体获得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儿童发展规划》从儿童本身的特殊性出发,提出了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要落实特别程序,对符合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提供多元综合司法救助等;在儿童法律保障重点工程中,提出了“儿童特殊司法保护项目”“儿童防性侵治理项目”等。